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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兆春:法学的境界

法学的境界

来源:日照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5-08-12 06:33:20

不断进击的法学之路

  1985年,当时正读大二的袁兆春碰上了人生中的另一个重要的转折与机遇。这一年,山东省在全省统招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和统招本科大二年级学生中,选取三十名学生集中到曲阜师范大学,组成“山东省高校师资班”,袁兆春非常幸运地被选入到这个特殊的班级中。
  “‘高校师资班’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班级,当时准备选取三十个学生,最后选了二十九个,这二十九名学生几乎是每个人一个专业,很少有相同专业的,所以也没有固定的教室,也没有集中上课。我们每个人都是提着个马扎、凳子,集中在某个教室各学各的,成为了当时学校里的一道特殊风景。几乎每一个学生都知道这个特殊的班,那时候我们身上都是打着‘毕业后就到正厅级单位上班’的标签。”
  进入这样一个班级,不仅意味着需要有极好的学习成绩,也要承担更高的学习任务。“那时候学校要求我们‘高校师资班’的学生,除了要完成原本各自的本科专业学习,且本专业必须考到75分以上外,还规定每个人必须选修一门未来的硕士专业课程。当时正好《刑法》刚刚颁布不久,我就选择了《刑法》专业的相关硕士课程。”
  1987年,袁兆春完成了大学四年的学习,却并没有进入政府机关工作,而是作为优秀学生留校任教。“那时候缺乏大学老师,所以省里就规定将一批优秀大学生留下来充实到大学教师的队伍中。第一年我参加了 ‘中央讲师团’,下派到地方服务一年,当时我去了山东曹县,一年之后回到曲师大当老师。”
  1993年,在教学工作中愈发感觉到自己专业知识不足的袁兆春进入复旦大学读硕士,而且还一下子选择了两个看似相距甚远的专业——法学和国际金融。“1993年是中国全面进入改革开放的关键一年,与外国的经济合作日益密切,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也提上日程,国际经济领域的规则、机制也开始逐渐被引进到国内,这时候你必须明白国际经济、金融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你才能利用法学为中国自己的经济服务。”
  直到现在,袁兆春还会要求自己的学生去旁听经济学的课程。“法律说到底就是规则管理,只有知道要管的是什么,才能明白怎么去管。”
  同时,在复旦的学习,也让袁兆春展开了一项长达二十余年的研究——家法族规与国家法治研究。“中国受传统宗族文化的影响深重,地方宗族的自我管理与地方治理乃至国家法治有着紧密的关联。传统文化与当代司法文化的法律史研究,成为我最为关注的研究方向。”2013年,袁兆春历经二十年,整理、分析了一万余卷《孔府档案》之中的孔氏家法族规而形成的研究成果——《孔府档案的法律史料价值研究》一书出版,在法学界引起巨大关注,并于2015年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袁兆春硕士毕业后,婉拒了复旦大学的留校邀请,回到曲师大继续任教,并于2003—2005年到华东政法大学攻读博士,成为上海第一个两年毕业的法学博士。
  2004年,曲师大经法学院迁往日照,2006年春,法学院独立。以前从未担任过任何行政序列职务的袁兆春被任命为法学院院长。
  担任了院长的袁兆春一直没有中断为本科生上课的教学工作,甚至还为一届专升本学生担任辅导员。“只有为学生上课,跟他们接触,才能体会到年轻一代的思想、观念,通过平常具体的管理,可以将很多法律、民主观念贯彻于其中,从而为学生普及法学观念。”
  在管理中十分民主的袁兆春在教学中异常严格,法学院的毕业论文重复率甚至被划定在20%以下的硕士论文标准上。“法学是非常严谨、理性的,容不得一点模糊地带,这种严谨的逻辑必须从大学的专业严格起来,这样的法学毕业生也才能满足法治社会的要求。”
  法律为社会发展服务,一直是袁兆春所秉承的理念。


编辑: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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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袁兆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