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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74岁人民调解员的挚爱与担当

发布时间:2018-07-26 08:47:12

  本报记者 费洪芹
  提到张继宽,大家最先想到的是“老张调解室”。
  他不仅是一名律师、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还是一名人民调解员。
  “我从1980年以来一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2004年的时候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每天帮着群众解疙瘩、化纠纷,日子在忙碌中不知不觉过去了。”原五莲县竞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继宽说道。
  “有矛盾纠纷,找老张。”就是这样一句普通的口头禅,包含着百姓对他的认可和信任。
  十几年来,他认真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帮扶弱小,维护正义”的工作理念,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0起,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800余人次,调处医患、劳动争议等各类民事纠纷1200余件。
  做一件事不难,难在坚持一辈子。今年已经74岁的张继宽,一直执着于用法律帮助群众解决烦心事。他曾入选山东十大凡人善举活动评选、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二等功,被日照市文明委授予“日照好人之星”,被日照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全市优秀五老志愿者”,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人活着不能只为钱,人民调解是做好事”
  白衬衣、黑裤子……一身正装打扮的张继宽工作起来特别精神。
  他回忆道,2000年,从律师事务所退休以后,几乎没考虑,就来到刚刚成立不久的五莲县法律援助中心,成为了全县第一批法律援助律师和第一位不收分文报酬的法律援助志愿者。
  有人对张继宽的举动不理解,问他图啥?他哈哈一笑回答说:“人民调解,就是积德行善,做好事,不图回报。”
  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一开始,有不少从事律师工作的同行向他发来邀请,并许诺丰厚的报酬,他都宛然谢绝了。
  他说,人活着不能只为了挣钱。“我和老伴都有退休金,吃穿无忧了,而社会上还有一些打不起官司的贫困者和有一些不懂法的人,而我自己身为一名老党员,一名法律人,就应该为他们做些事情。”“哪里有纠纷,就出现在哪里”
  “我是社会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五莲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立后,张继宽自愿当了一名人民调解员,奔赴在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哪里有纠纷,他就出现在哪里。2018年3月12日下午,五莲县内某卫生院发生了一场“医患纠纷”,婴儿突发病症抢救无效死亡。于是,当事人纠集了20多人来到医院,要求医院赔偿100万元。
  “纠纷,就是命令。”得到通知的张继宽,立即赶赴该医院进行现场控制和事件调查。院方提出应按照程序进行尸检,而婴儿父亲却明确表示拒绝尸检。张继宽认真分析了案情后,耐心劝当事人选择正当渠道维权,并告知尸检是目前明确死因的最有力的手段。
  只有用关爱群众的真情实意,耐心去化解当事人心中的怨气、痛苦和无助,才能最终让他们握手言和。当天晚上9点多,张继宽对死者家属做了七八次劝解和法律知识教育,终于做通了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双方达成了一致,从而及时控制和处置了一场医疗纠纷。
“依据法律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没有金钢钻,不揽瓷器活。说起张继宽为什么有这么高的调解成功率?他说,作为一名法律人,就应该以法律为依据来处理群众纠纷,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2014年,五莲县一村民王某找到张继宽哭诉:他在矿主赵某的石矿上工作时,被滑轮砸伤,经医院诊断构成十级伤残。而矿主赵某只同意支付医药费,拒绝赔偿伤残补偿金。就在王某正愁着无钱打官司,也不会打官司时,经别人指点来到县城找到了张继宽。
  张继宽在详细了解了情况后,随即联系了赵某,通知他到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但赵某以种种理由推脱。张继宽便与王某一起上门去调解。赵某一开始躲藏,他们就在矿上等。见到赵某以后,张继宽先是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然后摆出法律条文规定,晓之以利害,终于使赵某同意赔付。
  生活中的矛盾无处不在,说大不大,说小又不小。如何化解?老张的答案很简单:“只要有爱心、用真心就行!”正因为他把群众百姓的疾苦装在心中,全身心投入调解之中,使很多矛盾纠纷得以调解,使许多亲人、邻居重归于好,他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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