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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实施“食用水产品合格证”成效初现

发布时间:2017-08-11 16:54:36

  8月8日,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食用水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实施,确保了食用水产品质量可追溯源头,成效初现。
  日前,市海洋与渔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人员一行,来到日照市石臼和金阳农产品批发市场,例行检查中发现一些经营鲜活水产品的商家持有养殖生产经营者开具的食用水产品合格证,说明了有关商家能够认真落实鲜活水产品进货查验制度,严把进货关,不购进无合格证以及无产地证明、自检证明的食用水产品,确保了食用水产品质量可追溯;另外,也说明了我市食品安全主管部门着力推动的以食用水产品质量合格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已初现成效。
  据悉,食用水产品合格证加强了养殖户的主体责任,要求其对产品负责、对产品承诺,并向市场开具合格证明,如果没有合格证明,养殖户的产品将不能走上市场。此举有效地衔接起产品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保证了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净化市场环境,为消费者提供放心产品。

  (通讯员 宋建杰)

编辑:佘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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