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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东港探索

发布时间:2018-08-22 08:34:05

  本报记者 姚彩虹 通讯员 路梅
  今年以来,东港区石臼街道阳光社区、陈疃镇河东村不时有很多外地客人造访,观看专题片、翻阅档案资料、现场拍照、咨询交流……
  “这都是外地经管系统的干部,来考察学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据东港区农业局经管办主任胡娜介绍,原来在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考核评价工作中,东港区成绩位列第二,很多来自菏泽、潍坊、德州等省内经管系统及河南沈丘县等省外经管系统干部慕名而来参观学习。
  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多达34个,东港区缘何能出类拔萃?
  “坚持原则、靶向施策,最重要的是勇于创新、敢于实践。”东港区农业局局长时文彬如是说。
  自去年5月份东港区被确定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县以来,全区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为目的,积极探索,统筹谋划,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据统计,全区有改革任务的村共545个,根据试点工作方案要求,两年内必须完成改革任务。“位于城区的城中村集体经济结构与乡镇的农业村不同,各城中村在区位、经济实力、村集体组织成员构成等方面又存在差异,是改革的难点所在。”时文彬坦言,没有固定的模式、固定的方法,改革就如摸着石头过河,需因村施策,克服种种困难和矛盾。
  改革要啃硬骨头、涉险滩,不仅需要勇气与认识,也需要智慧与方法。
  东港区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区长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把改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实施改革的镇(街道)、村(居)也建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主要负责人主动担当、亲力亲为,加快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开花。
  改革的对象在基层,改革的力量就要下沉到基层。东港区通过组织业务骨干下沉到基层培训的方式,对各镇(街道)、村(居)参与改革人员进行知识培训,累计培训3600余人次。同时,各改革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讲清政策,解疑释惑,赢得群众理解支持,20多万张明白纸也让村民对改革政策了然于胸。
  清产核资是改革的重点和基础。东港区先后出台《东港区清产核资工作流程》《东港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区清产核资的清查对象和范围、时间和步骤、重点任务等内容。结合文件的出台,成立了清产核资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各镇(街道)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摸清集体家底,并将清产核资结果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
  成员资格确认是改革的关键和难点。在深入村庄调研的基础,该区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可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10种情形,不予确认的5种情形,对于有争议的成员,引导实行村民“大事公决”,保证公平公正。
  面对这场硬仗,如何做到有力又有序,确保“蹄疾而步稳”?东港区建立了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
  东港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日调度、周通报制度,将镇、街道改革进展情况编制日记、周记,把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同时,为全面摸清全区改革的底子,农业局联合区财政局、审计局、督查考核局组成3个督导组,对全区改革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督导情况汇总后定期报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
  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学习、改革内容模板式指导、镇村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台账式管理等措施,东港区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大踏步走向深入。截至7月底,东港区已有252个村完成改革任务并建立起经济股份合作社,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成为了股民,共分红约3110万元。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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