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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发布时间:2018-04-26 08:27:46

  本报讯(记者 陈蕾)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2018年第一季度,市区环境空气PM2.5、PM10、SO2、NO2四项主要指标年均浓度分别为65μg/m3、108μg/m3、17μg/m3、42μg/m3,在全省分别列第4、第4、第5和第11位。与上年同期相比,PM2.5、PM10、SO2浓度分别改善9.7%、4.4%、26.1%,NO2浓度上升了1μg/m3,上升2.4%。
据介绍,从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看,最低的是五莲县,为3.75,其余区县依次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22、山海天旅游度假区4.42、莒县4.45、东港区4.76、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5.15、岚山区5.23;7个区县均同比改善,改善幅度最大的是莒县,改善幅度最小的是东港区。从细颗粒物(PM2.5)单项指标看,全市浓度最低的是五莲县,为57
μg/m3,其余区县依次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8μg/m3、莒县60μg/m3、山海天旅游度假区61μg/m3、东港区65μg/m3、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70μg/m3、岚山区72μg/m3。7个区县均同比改善,改善幅度最大的是莒县。

 


编辑:穆盛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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