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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204国道禁行路段这样办理货车通行证

发布时间:2019-01-11 10:08:02

  1月1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方便群众办理原204国道禁行路段货车通行证业务,公安交警部门推出便民措施,方便出行。
  增设临时通行证办理点,即在原204国道城区段(河山互通立交至傅疃互通立交段)外围增设4处办理点,分别是:日照北路与海河路交会处东200米路北交警东港大队河山中队;秦皇岛路与太原路交会处南50米路西交警开发区大队站前中队;204国道红旗村北500米路东交警山海天大队两城中队;日兰高速公路日照收费站外广场交警执法站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东港大队。
  简化长期通行证审批流程。对于仅通行原204国道城区段(河山互通立交至傅疃互通立交段)的禁行车辆,通行区域为开发区或东港一个交警大队辖区的,申请长期通行证时,辖区大队直接审批发证。通行区域涉及多个交警大队辖区的,只需到一个大队申请即可,由受理大队按照长期通行证审批流程办理。
  延长长期通行证有效期。初次申请的通行原204国道城区段(河山互通立交至傅疃互通立交段)的货车长期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个月;在有效期内,未出现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第二次申请通行证的,有效期延长至三个月;在第二次通行证有效期内,未出现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再次申请通行证的,有效期延长至六个月。通行证有效期间,出现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再次申请的通行证有效期仍为一个月。
  建立微信群,及时报备通行。辖区大队与原204国道工业园区企业负责人、货车驾驶人建立微信群,对急需通行禁行路段的,可通过微信群报备后通行。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临时通行证需提交驾驶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而办理长期通行证则要提交禁区通行证申请表;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身份证、50万元以上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凭证;安全承诺书。

(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蓓蓓)

编辑: 万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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