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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为泄私愤多次纵火

发布时间:2012-02-08 08:53:00    本报讯(记者 邢慧) 1月31日,自以为做了事情神不知鬼不觉的李某被莒县警方逮捕,他身背两项罪名——放火罪和盗窃罪。
    李某,男,今年36岁,中楼镇马亓河东村人。
    1月26日8时许,莒县公安局接到中楼镇马亓河东村村民王某报案称:1月24日12时许,其橡胶厂车间被人放火焚烧,损失较大。
    接报后,刑警大队赶赴现场。现场一片狼藉,根本就没有有价值的线索。时值春节假期,不尽快破案,对群众心理影响较大,负责此案的民警主动放弃了节假日休息,冒着严寒进村挨家挨户走访。
    在调查中,民警发现,该案件与前期该村发生的另三起放火案件作案手段相同,遂并案侦查。
    经过一周的摸排走访,发现该村村民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月31日,民警将其传唤至刑警大队一中队,经审讯,李某对春节前后发生在该村的系列放火案件供认不讳。
    经审查得知,犯罪嫌疑人李某与王某有一些嫌隙,1月24日12时许,为泄私愤,李某窜至王某家的橡胶厂,将装有麦秆的尼龙袋子点燃后扔进橡胶厂,造成厂房、机器、橡胶件等物品被烧毁,损失价值达12万余元。
    另据李某供述,自2011年秋天以来,其先后放火焚烧中楼镇马亓河东村王某某等人家中木头、手扶拖拉机等物品,并盗窃罗某家摩托车一辆、罗某某家废铁等物品一宗。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放火罪、盗窃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编辑:田文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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