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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三项机制”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来源:日照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4-09-25 08:56:00 日照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斌 周涛)近年来,全市法院着力完善诚信的司法支撑,积极推进“诚信日照”建设,使审判工作真正成为弘扬社会诚信精神的助推器,有力地助推了全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宣传引导机制,推进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在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电台等媒体上公布,着力引导和提升社会各界的诚信法治意识。积极开展法官巡回审案、法官进社区和农村现场办案等活动,在案件的审理和调解中将法律指导、诚信教育密切联系,充分体现司法为诚信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的作用。
   建立失信披露机制,依法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等活动,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454件,执结案件2704件,执行到位金额4.28亿元。综合运用强制措施,共对264名被执行人实施拘留,对1名被执行人限制出境,共罚款37人次160余万元。积极运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将144名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社会反响强烈。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丰富诚信体系建设的形式。近年来,先后与联合人民银行日照支行下发了《关于执行征信系统与金融征信系统对接的意见》,实现了法院执行征信系统与金融征信系统的对接和信息共享,与市工商局达成共识,将企业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情况纳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评选条件。今年,又与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分别会签下发了《关于建立“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平台的意见》,共同建立“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平台,实现司法查控工作集约化、信息化和网络化,形成了多部门联动共同制约被执行人的局面。
编辑:佘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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