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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取消复印件

发布时间:2019-03-07 10:26:02

  本报讯(记者 陈蕾 通讯员 贾蕾) 为推进“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方便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措并举,不断优化流程、简化材料,自1月下旬起,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再需要提交复印件,只需带上各种证件原件即可办理。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今年以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各窗口均配有高拍仪的基础上,为各业务组配备小型复印机,业务办理如需复印、留存,由窗口人员负责,不需群众另行准备。去年3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群众由以前需要向市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地税局三个部门提交的三套相同复印材料变为只需交一套材料;去年7月,改进抵押注销登记业务,将申请书与银行还款证明合二为一,整合证明材料。
  数据共享,精简材料。2018年5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被市政府列为“数据共享应用试点单位”,在与房管、地税部门实行数据共享的基础上,实现了与公安、民政等8部门的数据共享。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取消了身份证、户口簿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二手房网签合同等材料。目前,绝大多数业务已不再需要复印件。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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