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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精雕细琢 政府采购“放管服”

发布时间:2018-08-22 10:06:50

  1—7月份,岚山区政府采购规模达到6.29亿元,实际采购合同金额5.93亿元,节约资金0.36亿元,节支率为5.72%。

  每年定期梳理发布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压减集中采购目录项目,进一步突出管理重点,方便采购人编制和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为提高采购效率,允许采购人对部分符合条件的项目自行组织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及以下,工程类项目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金额15万元及以下的,采购人可以自行采购。

  提高采购限额,将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限额标准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工程类项目采购限额标准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同一预算项目下,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金额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工程类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同时,扩大采购自主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通讯员 王帆)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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