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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部门信息化搭台“放管服”升级

发布时间:2018-06-19 08:38:38

  本报讯(记者 许静 通讯员 于黎明)近日,市工商局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彰为“商事制度改革信息化建设表现突出单位”。这是市工商局的殊荣,更是对我市商事制度改革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市工商局坚持“跳出工商看工商、跳出日照看日照”,对标全国“放管服”改革先进地区,加强调研论证,在全省率先推出了一系列商事制度改革新举措,而信息化建设为这些改革提供了技术支撑和综合保障。
  推进“双告知”“双公示”,畅通信息交换渠道是关键。“双告知”,即把相关信息同时告知办事企业和相关审批部门;“双公示”,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上网公示。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市督查局牵头开展专项督查,市工商局运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各部门推送涉企信息,并通过上门服务、QQ群、微信群等,对基层和市直涉企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目前,全市组织培训涉企信息管理部门261个,推动各部门认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22.8万条,认领率居全省第一,推动涉企管理部门通过“全国一张网”公示涉企信息3312万条,配合“信用日照”网站公示涉企信息数据424万条,配合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示数据420万条。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强化信息化手段应用。“双随机一公开”,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取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市工商局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44个市直部门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公布抽查事项276项,联合人社、统计部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抽查,检查市场主体5535户,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
  市工商局还依托信息化,严格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完善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定期发布“红黑榜”。目前,全市已有1.4万家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3.9万户个体工商户,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受到信用约束。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离不开信息化的支撑。目前,我市企业登记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登陆日照工商网上登记入口,进入“山东工商网上登记服务平台”名称自主申报模块进行申请,获得申报结果,就可直接进入设立登记环节,待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提升完善后,企业登记将实现“键对键、零见面”。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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