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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执行难 为民解忧愁

——岚山区人民法院做好执行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17-12-05 08:24:45

本报通讯员 王伟
  2016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出承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今年年初,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四个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试点法院之一。以此为契机,岚山区人民法院迎难而上,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探索化解执行难方式方法,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新收各类执行案件2116件,执结1769件,案件结收比83.6%。
多方联动 重拳出击
  该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攻克执行难题。岚山区委、区政府联合出台文件,明确全区部门单位的协助执行职责,并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平安岚山和综治考核中,将执行救助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在清理涉党政机关、涉村委会执行案件中,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加强对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的督查落实。今年以来,10件涉党政机关和49件涉村委会案件全部顺利执结。
  同时,该院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拒执犯罪,反消极执行、反规避执行、反抗拒执行等执行行动。今年以来,共移交公安协助查找被执行人51案52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67案17人。此外,在街道、乡镇、社区设立32名执行联络员,延伸“查人找物”触角,让“老赖”无处遁逃。
创新机制 规范管理
  该院执行局单独设立了执行指挥中心,按照“1222”模式,分梯队设立5个执行团队、10个执行小队,每个执行小队又按照“1名执行员 1名辅警 1名书记员”的标准配比,实行“零整结合、可分可合”的管理模式。加强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一支充满活力、能征善战的执行队伍。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该院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挂图作战指挥室”,完善权力责任清单制度,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推进领导小组,实行责任领导分区包片,把控全局,更加规范地做好指挥调度工作。
  同时,将第三方评估指标细化分解为60余项具体工作,设立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责任倒排,确保执行工作过程中不出现任何纰漏。
专项行动 常态运作
  “法官,我刚才瞅着欠俺钱的那个人他在家,你们能不能快过来……”9月20日,正在外面执行的徐法官等人接到电话,立刻带领法警直奔“老赖”家中,这也是本月执行局第三次集体行动。据了解,针对制约和影响执行质效的突出问题,该院持续深入开展“一打三反”专项行动,将涉民生案件、涉特殊主体案件、催执信访案件等专项治理要求,转变为长期性、常态化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开展“雷霆行动”“假日执行”“秋日风暴”等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97人次,拘留168人次,罚款9人次215万元;查询银行存款1.72亿元、车辆127辆、股金1700万股、土地98宗、房产35套。执结农民工工资案件102件,执行到位442万元,发放涉民生案款374.5万元。
  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常态发布机制,每月编发推送一期失信通报,每周在市级电台、报纸曝光一批,同时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进行公布,在社区公告栏进行张贴。今年以来,该院依法将765名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库,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7批次318人,在社会上营造了强大的执行舆论氛围,迫于压力,有87名“老赖”主动现身履行义务。
  “我们绝不能让法院的判决变成一张无用白纸。如果不能维护老百姓的胜诉权益,何谈建立公平正义的社会体系。执行工作难,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但是再难,我们也要迎难而上,给百姓一个交代,维护法律的尊严。”该院执行局负责人的话掷地有声。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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