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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18-11-19 09:02:28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实体经济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对照省政府印发的《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市住建局主要作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在降本增效方面,对照《山东省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分解对照表》第4条: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各市、县(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按70%标准征收(房地产项目除外)。我市目前正在实施的《日照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日政发〔2016〕5号)中规定:对幼儿园、中小学等校舍建设、医疗设施、军事设施、养老服务设施、社会福利设施、社会公益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等,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的综合配套费(128元);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建设标准化厂房,对工业企业的厂房建设工程第一层(含单层)全额征收综合配套费,第二层减半征收综合配套费,第三层及以上免征综合配套费,引导其建设多层厂房、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并且我市对高端酒店、大型购物广场等建设项目也出台了相应优惠扶持政策,《支持高端酒店和大型购物广场发展专题会议纪要》(〔2017〕第31号)规定,对建设五星级以上标准的高端酒店以及大型购物广场项目,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的综合配套费(如万达广场等)。
  综合我市实际情况,以上优惠政策的配套费标准比省里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减按70%的标准)更加优惠,因此我市继续执行原政策。对于原政策中未涉及的其他建设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应当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的综合配套费,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发〔2018〕21号)的规定执行。
  目前,对部分符合省里若干政策(鲁政发〔2018〕21号文件)条件的项目,已按照有关规定提出配套费减免建议意见,会同财政部门报市政府批复后执行。
  在用地供应方面,对照《山东省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分解对照表》第41条:2018年10月1日起,允许重点中小企业在自由产权的待建土地上按一定比例配建产业配套公寓(单位租赁住房),解决员工安居问题;对于企业利用自有产权待建土地建设研发中心、人才和职工公寓等,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可提高到15%。我市依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45号),先后制定出台了《日照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84号)、《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日政办发〔2018〕17号),规定在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园区、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经市政府批准,可以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优先向本园区或者本企业职工、职工家庭出租,只租不售,多余房源由政府回购或者出租给其他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职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优先保障,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应,也可以采取出让方式供应。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相关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大力支持和引导企业公租房建设、运营工作。自2011年以来全市开工建设的企业公租房共计11491套,严格落实配租审核、备案和过程监管,目前已经分配9689套,分配入住率达84.3%,帮助企业有效解决员工安居问题,对企业招引人才、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制度保障方面,对照《山东省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分解对照表》第43条: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落实好我省实施方案各项政策。市住建局认真学习贯彻市政府关于“一次办好”改革的各项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了《日照市住建局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出发点,本着“拆无可拆、分无可分”的原则,按照“一次办好”要求优化所有审批项目流程、简化手续,办事环节减少了23个,申请材料精简了18个,承诺完成时限降低了21天,提高了审批服务效能,减轻了服务对象负担。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推行“3440”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行“一窗受理”,实现“整合流程、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建立并实施了建设项目五个阶段模块化并联审批制度,大力推进“多评合一”“多图联审”以及全流程的“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等一系列新办法、新举措,实现40个工作日完成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在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今年以来,市住建局窗口共办理各类事项3000多件,办结率、群众服务满意率均为100%。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一次办好”改革要求,持续精简材料、整合环节、优化流程,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同时,为进一步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按照市政府要求,我们会同市政务服务中心专门赴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考察学习了“拿地即开工”先进经验,正起草相关工作报告和建议。

编辑:穆盛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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