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日9时25分许,一沿北京路由南向西左转弯的小型越野车行至海曲路与北京路路口,与同向左转弯的一小型轿车发生刮蹭。
122指挥中心接警后,电话提示引导当事人自行拍照固定证据后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选择快处快赔,以免造成交通拥堵,否则交警到现场将会对双方进行处罚。事故双方当事人在值勤民警多次提醒警示后仍长时间将车停在路口,导致该路口发生交通堵塞。
接到指令后,交警开发区大队民警快速到达现场,在指导当事人用交管“12123”APP完成快处同时,依法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罚款200元的处罚。
(图文无关)
这是我市交警部门“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交警提示
在市区发生(冬季:7:30-17:30 夏季:7:00-19:30)5000元以下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双方车辆均可自行移动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首先要自行拍照固定证据(侧前方、侧后方、双方碰撞部位),然后将车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自行选择快处快赔方式,自行处理,交警及保险均不再勘查现场。
对未及时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交警将会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
(文明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