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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海英:简单的美好

发布时间:2014-12-12 09:48:00

  耐心、细心和公心

  “民有所呼,我必有所应”,快速查处群众举报线索,惩治贪官污吏,是老百姓对检察机关的期盼,更是一名检察官义不容辞的职责。
  2012年4月,控申处接到群众反映:某镇有关人员将农民售烟款另存入个人账户,并挪用其中8.8万元,购置别克凯越轿车一辆自用,请求检察机关依法查处,保护烟农合法权益。
  武海英和同事对线索评估后认为:这是一起危害国家惠农政策,可能存在挤占农民利益的涉农重点案件。
  她马上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随即启动受理职务犯罪举报线索快速查处机制,迅速展开调查,经查发现:某镇邮政储蓄部门个别人员虽挪用购烟款,因时间较短,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但暴露出有关部门在烟叶收购资金兑付管理工作中存在较大漏洞和支付不规范的情况,致使烟农帐户管理不到位,发放环节存在一定风险,易滋生违法犯罪问题。
  武海英和同事们随即深入烟草、邮政储蓄等有关单位,了解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和本部门管理规定,到全市种植黄烟的20余个乡镇烟站进行调查摸底,发现自2011年开始,某镇烟站违反规定,共收取307户烟农“银行一本通”,邮政储蓄部门利用代为保管“银行一本通”之机,挪、占烟农烟款及国家补贴共计998.9万元,用于完成邮政储蓄任务。
  市县两级检察院分别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对全市烟农资金兑付工作中存在的管理漏洞,极容易产生管理机关权力腐败的问题,督促整改。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迅速将998.9万元存折发还烟农,对涉案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加强管理跟踪监督措施,确保国家惠农政策畅通无阻,依法保障烟农权益。
  “身为一名检察官,必须时刻绷紧一根弦,保持高度的敏锐性,拥有耐心、细心和公心。”武海英说。
  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严格履行对已经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检察监督,是控申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
  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经过了司法机关的刑事审理程序,案案都是“板上钉钉”,办理这类案件,需要“鸡蛋里面挑骨头”的耐心、细心和公心,才能以充足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保障申诉人合法权益,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多年来,武海英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证据,尊重案件发生时客观存在法制环境和实际情况,依法保障申诉人合法权益,积极化解申诉人“法律之外、情理之中”心结,努力做到让申诉人心服口服。
  这些年,她先后接待办理了2800余件群众信访,全部做到了“案结事了”。
  面对赞誉,她说,“有时候,也觉得累,面对一些可管可不管的事,也曾想放手,可一想,我们伸一把手,就有可能把他们从泥泞中拉出来,开始新的生活,我们的这点付出、这点辛苦又算得了什么?”
  从检近三十年,她不问功名,安心耕耘,却收获连连:平安日照建设先进个人(记二等功)、日照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日照市五一劳动奖章、日照市劳动模范、山东省优秀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
  “我是一个简单的人,不会说漂亮话,更不会说违心话,在单位,只闷头干活。如果说我取得一点成绩的话,那要感谢我的领导和同事们,没有他们的支持,控申处的工作不会开展得如此顺利,真心感谢他们。”
  此刻的武海英,神情安宁,诚挚。
  踏实工作,简单生活。简单,自有简单的美好。

编辑:佘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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