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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有温度的现代化海滨城市

发布时间:2018-04-19 21:22:30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城市作为发展的载体和群众生活的家园,怎么规划、怎么建设、怎么管理,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
  4月11日,全市城市工作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动员会议召开,会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日照市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实施意见》《日照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未来城市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新路径和发力点。
  本期记者对四个文件逐一解读,相信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陆续落实落地,我们的城市空间布局将进一步优化,各类基础设施配套健全,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更加规范、精细、智能。未来的日照,将更加富有活力、更加时尚美丽、更加独具魅力,更加宜居宜业宜游,有温度可阅读,人民生活更美好。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解读
规划有高度 建设有厚度管理有力度 城市有温度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解决制约城市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意见》指出,通过建设发展,实现规划有高度、建设有厚度、管理有力度,让城市更加富有活力、更加时尚美丽、更加独具魅力,更加宜居宜业宜游,有温度可阅读,人民生活更美好。
  据了解,在《意见》起草过程中,我市将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一、三、五”总体发展战略为根本,结合城市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明确了“规划有高度、建设有厚度、管理有力度、城市有温度”的任务目标,提出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的原则,强化问题导向、创新导向、市场导向,以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特色风貌塑造、环境质量提升、管理服务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为着力点,确定了《意见》的主要内容。
  在城市规划方面,《意见》从提高规划科学性前瞻性等5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加强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将城市总体规划远期调整至2035年。强化经略海洋意识,坚持向海发展,以港口为龙头、产业为核心、城市为载体、海洋为支撑,实现“港产城海”一体发展。规划建设“一区三极六圈”的活力空间,重点建设日照(石臼湾)中央活力区,着力培育总部经济、商务金融等八大功能。扎实开展城市设计试点工作,提升城市设计水平,塑造城市风貌特色。全面实施规划委员会制度,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清理,切实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
  在城市建设方面,结合落实“五大战略”,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城市高质量发展,重点对重大设施等12个方面任务进行了明确。实施港口、机场、高铁、高速公路、城市道路等交通设施建设工程,构建高效快捷的立体交通体系。对港口转型升级,以及与临港工业、现代服务业、集疏运体系协同发展提出了要求。完善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设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地下管廊建设。落实“旅游富市”战略,开展海岸带综合整治行动,打造国际国内知名、独具特色的旅游休闲目的地。完善城市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养老、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城市更新,推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营造生态宜居城市环境。提升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水平。
  在城市管理方面,围绕实施城市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提升城市法治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重点从城市管理体制等6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充分发挥市城管委办公室职责,厘清市、区、街道、社区的管理职责,形成市级督导考核、区县属地管理、街道乡镇组织实施的城市管理工作体系。强化城市管理综合考核,推广“街长制”“楼长制”“网格化”等长效机制,用好数字化城管平台,提高问题处置率。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打造“智慧日照”。坚持协调协同,推动政府、社会、市民同心同向行动,促进城市共治共享。加大业主委员会组建力度,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把城市安全放在首位,并落实到城市工作和城市发展各个环节、各个领域。
  在新型城镇化方面,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重点对推动“三个市民化”等3个方面任务进行了明确。探索“房地票”改革,加快推进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基本医疗等均衡发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真正融入城镇。加快重点示范镇培育和特色小镇创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和“五个振兴”的发展目标,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努力把农村建成生产美、生态美、生活美的幸福家园。

《日照市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试行)》解读
  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综合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网格化水平,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特制定《日照市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试行)》。
  据悉,自去年我市成功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后,为巩固创城成果、健全长效机制,我市先后颁布实施了全省首部城市管理条例、地级市首部物业管理条例,对加强城市法治化、精细化管理提供了依据和保障。为确保两部条例真正落地生根,围绕创新城市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考核办法》起草工作。
  在《考核办法》起草过程中,我市坚持重心下移、问计于基层,围绕实现城市管理法治化、属地化、精准化、市场化、人性化等目标,与区县46个街道乡镇及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了沟通对接,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同时,还选取了19个街道乡镇进行了现场模拟考核,结合模拟考核发现的问题,对考核项目和《考核办法》进行了多次修改,确保了《考核办法》更加科学合理,更符合实际,更接地气,更便于执行操作。
  该《考核办法》将考核对象分为三类:主要街道(A类,共11个),其他街道、全国及省重点镇、中心镇、示范镇、特色镇(B类,共18个),其他乡镇(C类,共26个)。考核采用第三方考核、专业考核两种方式,每季度末月由第三方考核机构、市城管办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明查方式进行考核。
  为确保考核精准、有效,根据不同的考核对象实际确定不同的考核内容,其中A类考核对象主要考核辖区内城市建成区及城郊结合部区域的城市容貌等13项城市管理工作效果,涉及80项具体指标;B类和C类考核对象主要考核街道、镇驻地和乡镇驻地区域的城镇容貌等10项城市管理工作效果,比A类考核对象少养犬管理、老旧小区治理、社区物业管理三类事项,其中B类涉及60项具体指标、C类涉及40项具体指标。
  关于考核结果的运用,主要分为四种形式:进行排名通报。考核结果每季度进行公示、通报,并在市级媒体公布;强弱电管线单位排名得分及相关情况同时抄送省级公司。开展季度点评。市委、市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点评会,考核排名分别居A类、B类、C类后二位的街道乡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对连续3个季度排名A、B、C三类后二位的街道党工委及办事处、乡镇党委及政府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并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连续4个季度排名后二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岗位调整。进行考核奖励。每季度考核成绩A类、B类、C类后二位考核对象交纳城市管理补偿金,同时市、区财政按照一定比例配套,用于对考核成绩A、B、C三类前二位考核对象进行奖励。对连续3个季度排名A、B、C三类前二位的街道党工委及办事处、乡镇党委及政府主要负责人,优先列入提拔对象。一考多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城市管理”指标得分,同时纳入文明单位年度考核。

《关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实施意见》解读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生态立市”是我市“五大战略”之首,生态是日照最大的优势。如何在生态方面做文章,进一步提升生态日照建设水平,需要强有力的抓手,为此,市委、市政府作出了从2018年起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决策部署,并制定出台了《关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实施意见》,这也是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深入实施“五大战略”、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具体行动。
  《实施意见》共分为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重点工作、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意见》提出,2018年全面启动创建工作;2019年,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生态良好、平衡有序的生态园林城市发展格局;2020年,完善提升有关指标要求,并提出申请,通过省住建厅初审;2021年,力争通过住建部考核验收,创建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重点工作包括四大方面:突出增加城市绿量,提高城市绿化水平。编制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专项规划。落实绿线管控和绿色图章制度,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围绕居民出门“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目标,科学合理布局各类公园绿地。提高园林绿化建设标准,坚持打造精品工程。
  强化生态系统保护,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深入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持续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对城市破损山体、废弃地的治理修复。加快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能源。
  加强精细建设管理,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地下管廊、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提高运行质量和水平。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城市设施精细化、数字化养管水平。
  推动城市节能减排,促进城市持续发展。城市新建区域全部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建设。建设节水型城市。建立绿色交通体系。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城市。

《日照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解读
  建设更具获得感幸福感的生态宜居家园
  为持续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加快建设美丽富饶、生态宜居、充满活力的现代化海滨城市,积极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根据住建部《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日照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共分为创建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步骤、职责分工、工作措施五个部分,重点对《关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实施意见》中的重点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将创建工作分为启动阶段(2018年4月)、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4月-2019年12月)、考核验收阶段(2020-2021年)三个阶段,明确了33个市直部门单位、企业及各区的职责分工。
  在加强规划建设管控上,要充分发挥规划引领调控作用,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科学划定城市绿线。加强海岸带综合整治和保护开发利用。严格实施绿线管控和“绿色图章”制度,新建和改建单位、厂区、居住区项目的绿地率要符合规划要求,鼓励建设单位将出让地块的部分绿地纳入公共绿地统一规划。
  加快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按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要求,全方位应用海绵城市理念,城市建成区内一定片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编制或修编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严格履行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在加快城市绿化建设上,要加快公园绿地建设。结合城市空间拓展和城中村改造,扩大绿化面积,增加城市绿量,2018年加快建设改造市民公园、海曲公园、兴海公园、体育公园等各类公园和街旁绿地,2020年底前新增公园绿地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确保实现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目标。
  加强附属绿地建设。实施拆迁建绿、拆墙透绿、破硬造绿、见缝插绿、立体增绿工程,深入开展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创建活动,达标率每年递增不小于10%。提高城市道路绿化标准,重点建设改造北京北路、南沿海路、厦门路、山海路、北海路、迎宾路等道路绿化,提升绿化品质。
  实施林荫工程建设。大力开展林荫道路、林荫停车场、林荫庭院、林荫小区建设,提高乔、灌木使用比例,因地制宜栽植双排或多排行道树,增加绿化覆盖率,步行道、自行车道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上,要加强市容市貌整治。继续实施老旧小区、道路沿线、建筑工地、城市河道、违法建设、“门前三包”等区域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开展城区道路“六清”整治,推行城市道路“以克论净·深度保洁”及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清运制度,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冲刷率及垃圾收运密闭率。
  建设“智慧园林”。加强数字化、智慧化技术手段应用,完善园林绿化管理数据库、工程管理数据库,建立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园林绿化管理更加智能、高效、科学。
  推进绿化养管精细化。加强标准化建设管理,制定完善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等系列规章制度。整合各类资源,深化绿化养管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市场化运营维护。合理划分市、区绿化养管事权,逐年增加建设维护专项资金,持续提升园林绿化养管水平。
  在生态综合治理方面,将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统筹城乡生态发展,合理利用森林、湿地等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完成城市生态评估,建立生态修复项目库并逐步实施,加快山体、废弃地和水体修复,着力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
  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优化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减少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坚持港口与环境协调发展,减少各类污染,建设绿色港口。
  大力发展绿色节能建筑。加强对新建项目的建筑设计审核,深入推广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不断提高绿色建筑比例。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城市,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

 

 

数字报纸链接: http://epaper.rznews.cn/Shtml/rzrb/20180412/4437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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