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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旅游更好助力传统村落保护

发布时间:2017-12-14 10:17:49

  孙冬撰文指出,传统村落是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在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过程中,既要积极发展旅游,又要防止过度商业开发,以科学有效地保护传统村落。
  保护历史文化价值就是保护传统村落的未来。历史文化价值是传统村落的根基,也是传统村落的未来。保护传统村落,重在保护其历史文化价值。《马丘比丘宣言》中强调,古村文化保护是为了使原生态的生活气息、风土人情、传统习俗与现代文明和谐适应的建设过程,而不仅是修缮物质载体的过程。因此,通过发展旅游来保护传统村落,需要让历史遗存与现实生活共融,让村落景观与人文内涵共生,让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共鸣。
  传统村落旅游开发是一条特殊现代化路径。习近平同志指出,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传统村落大多位于偏远贫困地区,但保护传统村落并不是让它一直停留在贫穷落后的状态。单纯保护走不出可持续发展之路,消极保护更是难以实现发展。今天,发展旅游已成为保护传统村落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是传统村落现代化的一条特殊路径。传统村落适度进行旅游开发,既可以增加当地政府和居民的收入,又可以使年久失修的传统建筑得到修缮和维护,使传统习俗和传统手工业得到振兴;既能向游客展示和传播其价值,又能避免村落空心化,形成保护与发展的良性循环。
  保护传统村落应重视村民这一主体。传统村落保护与旅游开发,不仅涉及建筑的改造、修缮和利用,而且涉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完善,需要大量资金。地方政府在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中起主导作用,适度、可持续的旅游开发离不开地方政府的科学规划和有效引导。需要强调的是,在传统村落保护和旅游开发中,村民是重要主体,应享有相应的话语权、自治权和经营权。地方政府应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与村民一起探讨科学合理、因地制宜的方法,使传统村落保护和旅游开发既有利于文化传承、又能增进民生福祉。

(来源:《人民日报》12.11)

编辑: 万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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