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问题是带有根本性的问题,用人导向是最重要的导向。习近平总书记讲,“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因此,选人用人过程中要鲜明突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的六大导向,要严格把好“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20字好干部标准,要认真对照“忠诚、干净、担当”“三严三实”“心中四有”“四个铁一般”的一系列党员干部从政为政要求,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真正把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奋发有为、锐意改革、实绩突出的好干部选用起来。
一要健全完善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识人察人制度机制。知人善任,选人用人贵在于知、贵在于察。识人察人不能简单化,需要“多双眼晴”、多种方式,需要破除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唯分、唯票、唯GDP、唯年龄“四唯”倾向,找好好干部标准和选人用人方式方法所体现的各项价值取向之间的平衡点和结合点,处理好以下几对关系:一是处理好群众意见与组织把关的关系,要把群众意见作为重要参考,更加注重组织把关,在争取群众意见时,要采取调研座谈、交流协商、专家咨询、个别谈话、投票表决、社会公示等多种方式,避免票选过程中的拉票贿选、“老好人”现象;二是要处理好标准执行过程中的定性与定量的关系,在坚持德才兼备的基础上,要按照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的不同岗位要求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做到能量化的标准尽量量化,同时要区分不同地域、不同领域的客观情况、发展基础、资源禀赋等因素,加大差异化考核力度,增强考核的精准度,避免考核过程中的标准虚化现象;三是要处理好日常考核与任前考察的关系,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专项考核和任前考察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专项考核要建档立案,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纳入干部信息库,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任前考察要坚持“凡提四必”,做到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避免选人用人过程中的“带病提拔”现象。
二要健全完善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选人用人程序机制。程序可以通过明确的时间、空间要素和规范的方式方法来克服和防止行为的随意性和随机性,通过看得见的正义,取得人们的信服。一是要做到程序不“缺位”,避免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一些必要程序执行不到位,甚至干脆不执行的现象;二是做到程序不“错位”,避免在选拔任用过程中,有的为了减少工作中的阻力,故意将程序颠倒,先把容易执行的程序执行到位,再把一些难的程序放在最后执行的现象。为此,要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严格坚持“两个不得”,即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严格坚持“三个不上会”,即讨论决定时,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严格坚持“五个不准”,即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不准泄露讨论决定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要健全完善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激励和约束保障机制。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原则、敢于亮剑,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在改革发展中敢于触及矛盾、迎难而上、解决难题,矢志不移推动发展,在急难险重任务和危机面前敢于挺身而出、攻坚克难,在平凡岗位、基层一线和艰苦偏远地区默默奉献、不计得失、埋头苦干的干部,要加大奖励力度和选拔使用力度。对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工作后进、不适应岗位要求、打不开工作局面、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干部,要及时进行谈话提醒、诫勉或组织调整、组织处理,让不守规矩乱作为、只守摊子不作为和敷衍了事慢作为的干部没有市场。为鼓励担当,还要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但容错免责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准确把握政策,坚决反对拿敢于担当替违纪违法找理由、以容错免责为借口纵容袒护违纪违法行为。(张贤宽 作者单位:日照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