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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区53 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发布时间:2018-10-07 08:48:24

  今年以来岚山区共拨付专项资金53万元,用于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补贴,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城市管理考核综合竞争能力。

  据了解,为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岚山区对列入2018年整治改造计划的三个老旧住宅小区,按照“一小区一方案”的原则制定改造方案,改造完成后,按照改造面积给予专项补助。对配套设施不齐全、环境质量较差的住宅小区且1996—2000年建成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按照小区建筑面积给予物业服务补贴,调动物业服务积极性,提升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

  严格补贴资金申报程序和资金监管制度。对满足签订3年以上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符合要求且经住建局和所属街道验收合格的物业企业或服务机构,经核实后予以拨付补贴资金。(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陈德凝 通讯员 王帆)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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