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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区探索实施容错纠错机制

发布时间:2018-07-23 08:20:11

  7月17日,记者从岚山区委组织部获悉,日前,该区出台《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支持干部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营造“善谋划、敢担当、快作为”和鼓励担当担责、宽容失误失败、关心爱护干部的良好政治生态。
  容错纠错机制细化了10项具体容错情形和7种容错不适用情形,做到“该容的坚决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同时,提出了申请、调查核实、认定反馈、结果备案的认定程序;经容错认定的同时启动纠错程序,按照启动纠错、发送通知、谈话函询、督促整改、完善制度的程序进行。明确了对容错的单位或个人在干部选用、职级晋升、评先树优时不受影响、同等对待。对予以容错的干部实行跟踪管理,期限为一年。
  “容错纠错机制的建立,希望可以解除干部干事创业的思想顾虑和心理负担,让更多的干部轻装上阵,营造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良好氛围。”岚山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张涛说。(记者 王季平 通讯员 刘兰强 尹德伟)

编辑:穆盛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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