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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日照居民(来宾)将免费享受民生综合保险

发布时间:2018-05-23 08:13:12

  保费标准:每人每年3元、每户每年2元,所需资金由市、县(区)、乡(镇、街)三级财政承担
  保障范围:自然灾害及居民家庭等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家庭房屋财产损失两方面
  本报讯(记者 王霞)5月22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对日照印发的《关于开展民生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民生综合保险自今年5月12日开始,按每个保险周期为1年核定,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元、每户每年2元,所需资金由市、县(区)、乡(镇、街)三级财政承担。
  据悉,民生综合保险的保障对象为灾害事故发生时处于日照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抢险救灾人员和临时来我市出差、旅游、务工及其他流动人口)及日照行政区域内常住居民的家庭财产。
  民生综合保险的保障范围涵盖自然灾害及居民家庭等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家庭房屋财产损失两方面。主要包括暴风、暴雨、洪涝、干旱、龙卷风、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地震、雷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地面突然下陷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居民人身伤亡及家庭财产损失;居家期间发生火灾、爆炸、飞行物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煤气(液化气、天然气)中毒、触电、溺水等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家庭财产损失;地下储物空间气体中毒、意外坠井导致的人身伤亡;政府紧急处置火灾、爆炸、毒气泄漏、拥挤踩踏、陆路和海路交通等较大及以上突发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启动的应急救助;见义勇为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参与抢险救灾人员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出现的人身伤亡;旱灾导致饮水困难等其他约定的范围。
  民生综合保险的救助标准为:自然灾害及居民家庭等意外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每人救助责任限额12万元,每人医疗费用救助责任限额6万元;见义勇为行为导致人身伤亡,每人救助责任限额15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6万元;抢险救灾人员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出现的人身伤亡,每人救助责任限额2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救助责任限额10万元;因见义勇为或抢险救灾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每人救助责任限额12万元;造成家庭房屋财产损失的,每户救助责任限额6万元;政府紧急处置的较大及以上突发事故,每次事故救助责任限额300万元;旱灾饮水困难,每人每月救助责任限额60元,最长不超过3个月。
  在救助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民生综合保险按照以下时限支付救助金:救助金在2000元以下的当日赔付,2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2个工作日内赔付,50万元以上的4个工作日内赔付。
  同时,居民可以通过拨打电话8012349、登录“日照市民生综合保险网”、关注“日照民生综合保险”微信公众号3种方式,了解跟自身相关的案件办理情况。
  民生综合保险制度作为风险分散体系的基础与主体,用于灾害事故发生时保险区域内人员的人身伤亡抚恤和家庭财产损失救助。被保险人同时投保商业保险或享有其他保险,先由商业保险、其他保险赔付,不足补偿实际损失的部分由民生综合保险救助赔付。保险机构在每年收取的民生综合保险保费中,提取一定比例成立防灾防损专项基金,用于自然灾害风险研究、风险隐患排查、防灾减灾知识宣教培训、综合减灾示范县区(社区)奖补以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的其他项目。同时,不断累积我市灾害事故风险数据,建立全市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平台和应急事故处置管理平台,为日照灾害事故风险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和专业意见,有效解决“因灾致贫”的问题。

编辑:佘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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