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房子赠与少妻
家住房山区的刘先生今年77岁,老伴多年前去世后,刘先生始终一个人生活。2010年3月,刘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小30岁的王女士。相差30岁的年纪,并没有给双方带来负担和差距。两人相识后,王女士将刘先生的生活照顾得无微不至,这也让刘先生产生了再组家庭的念头。
前妻去世后,刘先生现在居住的房屋由其和两个儿子共同继承,刘先生占其中50%的份额,两个儿子则各占25%。2010年4月,刘先生和王女士签订了一份《财产约定协议书》,其中约定,现住房中属于刘先生的份额归王女士所有,双方其他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此外,对于双方婚后购置的财产,《协议书》中约定以实名制为准,若购买房屋、汽车,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等内容。
这份《协议书》签订后不久,2010年5月,刘先生和王女士去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