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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方城回应“警察剖腹”:系自伤非自杀

发布时间:2012-02-24 09:02:00

    据《河南商报》报道昨日,河南方城县检察院对“民警在检察院剖腹自杀”一事作出正式回应。方城县副检察长张庚辰说,王军生系自伤,并非传言的剖腹自杀。“他只是拿着水果刀朝自己肚子捅了一下,伤情不严重,和剖腹自杀是两码事。”

    22日11时15分,方城县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的涉嫌故意伤害案件嫌疑人王军生在该院二楼大厅持水果刀自伤腹部,该院立即将王军生送往医院治疗。

    王军生,男,1973年10月出生,系方城县公安局民警,与其兄弟王海生等五人持械将二郎庙乡庄科村陈某头部、腹部致伤,经法医鉴定陈某的伤情构成重伤。王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于2009年7月16日被逮捕,2010年1月24日被取保候审,目前案件处于审查起诉环节。

编辑:田文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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