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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被切视网膜 院方称笔误写错名

发布时间:2012-02-22 08:27:00

    本报讯   5岁女童灵灵(化名)右眼疾病,手术后家属被医院告知灵灵的视网膜已被切除,右眼视力丧失。灵灵起诉医院索赔8000余元。昨日,石景山法院审理此案。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称,视网膜切除是手术内容之一,通知书上的手术名称系笔误写错,但诊疗没有不当。

    家属

    术后才被告知已“切除”

    灵灵诉称,去年10月11日,她右眼不适到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治疗。三天后,医院给她实施了手术。当晚医生突然告诉家属,灵灵的右眼视网膜被切除,丧失视力且无法恢复。

    灵灵父亲说,手术通知书上写明进行的是“右眼玻璃体积血,右眼视网膜脱离超声乳化联合人工晶体植入术”,手术目的是清除玻璃体积血。“当时就告诉我进行的是视网膜复位手术。医院没经家属同意怎么就擅自切除视网膜了呢?”

      医院

    “切除”系手术内容之一

    庭审时,主治医生表示,灵灵患的是右眼玻璃体积血、视网膜脱离等病症,检查后确认了手术方式,患者及家属表示同意。视网膜切除本身就是手术预计的内容之一,主要目的是保住眼球。

编辑:田文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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