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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补贴40个造假户被亮“红牌”

发布时间:2012-01-06 08:48:00

    本报讯(记者 蒋月阳 通讯员 秦树胜) 随着市区第四轮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报审查工作落幕,我市有850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保障条件,取得补贴购房资格,40户因申报不实被取消保障资格,这是记者1月5日从市建委获悉的。
    本轮申报补贴有三大明显变化:不再摇号轮候,符合条件家庭全部纳入2012年度购房补贴;购房期限由一年扩大到两年,给被保障家庭以充足的选房购房时间;补贴标准上调。参照市场基准房价增幅及其他因素,每户补贴标准上调为78000元,约比上年度增加10%。
    据了解,本轮申报自2011年8月4日开始,经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印发申报补贴政策单页和实施细则,深入重点单位宣传发动,东港区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和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属地负责宣传组织,按政策、按程序完成了初报初审和把关公示。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受理的890户申报,进一步逐户进行资格复查复审,其中,符合条件850户,不符合条件40户。符合条件家庭近期将在建设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补贴购房证。获补贴保障资格家庭从领证之日起,两年内购买90平米以下住房,即可随购随领取补贴。

    ■新闻助读
    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是我市变“补砖头”为“补人头”的创新之举,被有关专家誉为“日照模式”。2003年以来,已完成三轮8个年度申报补贴,累计发放补贴3.3亿元,保障5706户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了自有住房。

编辑:田文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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