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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工强奸杀人后肢解女方尸体

发布时间:2011-09-01 08:42:00     西安市碑林区检察院认为,他的行为已涉嫌强奸、故意杀人两项罪名,遂对其依法批捕。2011年8月24日碑林区检察院

“这是一个残忍又变态的罪犯,太凶残了。”连办案人员都深深感到他的行为令人发指。

王某是一名年轻的空调维修工,在西安市碑林区一单位负责空调维护的工作。今年6月24日,在单位值班的他感觉无聊,便掏出手机翻阅电话簿,突然,女性朋友闫某进入他的视线。

王某随即给闫某打电话,约她到单位聊天叙旧。没过多久,闫某便如约而来。可是,王某还没与她说两句话,便让她去单位的女浴室洗澡。

闫某觉得天气炎热,就欣然前往,待洗澡完毕,披头散发穿着单薄便走出浴室。

王某的目光一下子被这位“出浴美女”吸引,他看闫某穿着单薄,突然心生歹念……“我当时脑袋一热,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王某说。

随后发生的一幕令人发指,王某将闫某强行拖拽至没有人的空调机房,并用绳子捆绑住闫某的手脚,残忍的将其强奸。

因为闫某挣扎呼救的喊声很大,王某怕事情败露,便用布条死死勒住闫某的脖子,导致其窒息性昏迷。

王某看到这一幕,心里十分害怕,他脑子里又冒出一不做二不休的想法。他跑到值班室,翻箱倒柜从工具箱内找出裁纸刀,残忍地将闫某的气管割断,导致闫某死亡。

随后,为了掩人耳目,王某又用裁纸刀凶残地将闫某的尸体肢解成块,并分别装入几个黑色塑料袋内。他趁着天黑,将三袋尸块藏在单位办公楼之间的夹缝中。第二天中午,他又将其余尸块、作案工具及闫某的衣物、随身物品丢弃在郊外的河中。

西安市碑林区检察院认为,他的行为已涉嫌强奸、故意杀人两项罪名,遂对其依法批捕。

来源:三秦都市报

编辑:姚力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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