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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良心”需要制度支撑

发布时间:2011-07-28 08:42:00 对于城市内涝,需要超越一时效果、短期责任,进行长期规划,承担长远责任

资料图片:7月22日,行人和车辆在辽宁省铁岭市积水的街道上行进。近日,由于受强降雨袭击,辽宁省部分城市内涝严重。据悉,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辽宁省水利厅已派出2个工作组赶赴涝区指导排涝工作。新华社发

“城市看海”,成了今夏网络流行语。7月26日,“海景”再现:暴雨造成石家庄、郑州等多个城市内涝。住建部调查显示,2008年—2010年全国62%的城市发生过城市内涝。

客观看来,这与极端天气增多、城市排水管网标准明显偏低有关。由于长期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我国城市排水管网的建设明显滞后于城市化进程。许多城市排水沟渠、管网、泵站等规划不尽合理,排水体系不科学,规模偏小。目前,省会以上城市的排水标准一般只有一年一遇到两年一遇,其它城市的排水标准更低。

与“地下的欠账”相对的,是“地上的增长”。近年来,城市发展快马加鞭,投入不断增多、规模不断扩大,楼越修越高、路越修越宽、广场越修越大。在这样的情况下,内涝显然难以仅仅归结为“技术”问题。

很多城市也在努力解决这一顽疾。然而,积水点改造、管网更新等,却成效有限。如郑州,去年该市市长曾因内涝问题公开道歉,之后开展了积水点改造工程。今夏的大雨中,已改造完工的积水点却仍难以承受大雨的袭击。

对于城市的“血管”,采用“打补丁”的方式,“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难以见效。对于城市内涝,需要超越一时效果、短期责任,转变城市规划建设理念,强化公共管理和应急机制,进行更长期的规划、承担更长远的责任。

另一方面,城市内涝是“系统性疾病”,涉及规划、交通、水利、气象等诸多部门。只有建立一套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才能形成合力。而要把排水蓄水结合起来,要有更多的资金、技术投入,同样离不开具体执行部门的通力协作。这些,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观念问题、制度问题。

编辑:姚力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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