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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残障乘客登机遭拒拟起诉航空公司

发布时间:2011-01-04 09:14:00

    本报讯 前日,两名深圳残疾人士欲搭深航班机从北京飞深圳时,深航一经理以“飞机遇险的时候,残疾人无法撤离”为由劝其改签其他航班。经协调,深航拿出一份免责条款,“如果出了事故,深航不承担责任。”残疾人签字后登机。

    昨日,深圳航空公司有关人士表示,旅客在买机票时告知残疾人身份,乘务组无法提前做准备。公司有规定,完全没有行走能力的旅客目前不提供乘运服务,但遇特殊情况可沟通。

换登机牌时被劝改签

    深圳市民刘敬文说,前日中午,他与两位残疾人士郑卫宁、刘海军前往首都机场深航柜台办理登记手续。

    在柜台前,刘敬文被一名工作人员询问,两位残疾人士是否完全无法行走,“郑卫宁完全不能长时间行走,刘海军完全没有行走能力。”

    随后工作人员称需要请示。刘敬文随后得到的答复是,根据深航规定,一步都不能行走的话,无法搭乘飞机,并劝其改签其他航班。

    刘敬文遂找到深航值班经理。值班经理了解情况后称,如出事故,完全无行走能力者无法及时离开客舱。双方理论无果后,值班经理离开,“我把行李和轮椅扔到柜台里,柜台玻璃被砸碎了。”

签免责声明后方登机

    刘敬文说,经协调,深航拿出一份免责条款,“大意是说,如果出了事故,深航不承担责任。”郑卫宁和刘海军签字后,方乘机离开。

    “我们坐过这么多次飞机,第一次听说这种规定。”赵卫宁说。昨日,刘敬文发微博表示,希望深航修改对残疾人登机的相关规定并道歉。

深航称出于安全考虑

    昨日,深航人士表示,根据民航局规定,残疾人士搭乘飞机应符合航空公司规定。根据深航规定,“他们购票时应该首先声明自己身体状况,我们才能做准备工作。”该人士称,根据深航规定,737机型最多只能乘载2名残疾旅客,而当事飞机头等舱已经有1名残疾旅客。

    该人士说,像郑卫宁这类具有一定行动能力的残疾人士,应在乘机前36小时提出申请。“而完全无行走能力的旅客,我们目前保障不了。”该人士说,如果非要搭乘,应签订免责条约。

    该人士表示,深航规定不为完全无行走能力的乘客提供服务,“这(规定)结合了我们自身的服务能力,是出于安全考虑的,绝对不是歧视。”

    中国残联宣传部门人员表示,了解情况后方可发表意见。

编辑:许延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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