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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怀孕年纪小用姐身份结婚 离婚没得任何财产

发布时间:2010-12-29 08:40:00

同样的照片,个人信息一个是王亭纯一个是王慧珍。

怀孕时年龄太小,竟用姐姐身份结婚

后来姐姐要结婚,就以妹妹身份登记

妹妹离婚了,分不到家庭财产,因为她和“丈夫”只属事实婚姻,法律不认可

用姐姐身份证登记结婚

今年37岁的王亭纯家住北碚区解放路。“当年都是我的错,才造成现在这么多的麻烦。”昨日,王亭纯对记者说,1992年,她19岁,和前夫曹杰相恋后不慎怀孕。

“恋爱时她就流过两个孩子,如果再做人流,有可能影响生育。”母亲陶玉说,考虑到这一点,她让王亭纯和曹杰结婚,把孩子生下来。王亭纯没到适婚年龄,不能办结婚证,怎么办?一家人苦恼时,一位朋友出了主意:用姐姐王慧珍的身份证登记结婚。一家人想到两人是姐妹,用对方的身份证登记结婚没什么,就背着王慧珍,用她的身份证让王亭纯登记结婚。

1992年12月,王亭纯领得结婚证,结婚证上是她的照片,名字却是“王慧珍”。

王慧珍说,她是事后才知道的,在父母劝说下,再考虑到妹妹的幸福,也就没再追究。

姐妹一错再错换身份证

结婚后,为了办事方便,王亭纯和姐姐调换了身份证。

1996年,王亭纯和王慧珍谎称身份证遗失,回到老家合川补办身份证。“借这个机会,我们互换了身份。”

编辑:姚力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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