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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飞刀砍情敌误中他人脑门 获刑一年半

发布时间:2010-12-19 14:34:00 法制晚报12月19日报道 飞掷菜刀怒砍情敌,不料情敌闪身躲过,菜刀正中他人脑门。记者今天获悉,杨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大兴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10年4月27日中午11点,因怀疑刘某与妻子存在不正当关系,杨某找到刘某所在工地和他理论。
据杨某称,双方对骂一阵后,刘某叫出他手下的工人打自己。杨某见寡不敌众赶紧跑开,但刘某带着人一直追赶。
杨某忽然停下来,转身把手里的菜刀扔向刘某。刘某一闪身躲过了菜刀,而他身后的工人张某躲闪不及,正中脑门,当场昏迷。张某被送进医院抢救。经过鉴定,其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轻伤。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杨某遇事不能正确处理,目无国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来源: 法制晚报(北京)
编辑:佘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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