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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厕所内险遭强奸急中生智逃过一劫

发布时间:2010-12-19 09:01:00

18岁的女孩儿王珂(化名)女厕所里遭遇色魔,急中生智,先夸对方长得帅,然后说:“你要真想和我谈朋友,就得让我看看你家里的情况。”

趁他放松警惕、弯腰捡手机的机会,王珂一脚将他踹倒,跑了出来,逃过一劫。

河南商报见习记者 刘瑶

通讯员 冯海明 宏勋 胜功

聪明女孩儿 急中生智逃一劫

2010年2月23日晚,荥阳市城关乡一网吧外女厕所里闯进来一个男人,18岁女孩儿王珂被他捂住了嘴。

王珂事后说,男人说要和她发生关系,并威胁如果喊叫就弄死她。她见难逃对方魔掌,就停止挣扎,让对方先松开手。

她先夸对方长得很帅,然后说:“你要真想和我谈朋友,就得让我看看你家里的情况。”男子听了这话,果然放松了警惕。

恰在这时,王珂的电话响了。男人命令王珂交出手机,王珂不愿意,两人争夺起来,手机掉在了地上。

趁男子弯下腰去捡手机的一瞬间,王珂一脚把他踹倒在地,转身就向厕所外跑去,并大声喊着“救命”。

笨蛋色魔 抢了手机一个月仍在用

逃脱后的王珂报了警。一个多月后,警方发现,王珂的手机还在使用中。

利用技术手段,2010年4月19日,警方抓住了这名歹徒。他叫田壮,今年刚满20岁。两年前就因犯强行猥亵儿童罪被判刑一年,是个地地道道的色魔。

不知悔改 男子称只是“捡手机”

2010年7月22日,荥阳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田壮因犯强奸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接到判决,田壮上诉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他说自己没有强奸成,不能判他强奸罪。至于抢劫罪,就更不应该了,因为手机是王珂扔在厕所里,自己捡来的。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田壮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后由于被害人反抗和机智逃脱,而使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强奸犯罪未遂;他当场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抢劫他人财物,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田壮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重新犯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大河网-河南商报)

编辑:佘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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