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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毒杀2名同学 因父母拿其和同学比较

发布时间:2010-12-02 08:31:00
        首席记者 李钊 通讯员 魏朝林

“两名初中生,被毒杀在山坡上!”震惊豫南的“11·21”投毒杀人案现已告破。12月1日上午,确山县公安局办案民警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两名初中生 

命丧小山坡

11月20日是星期六。晚饭时分,确山县任店镇王庄村的小明和小亮(均系化名)还不见踪影。

小明和小亮的家长急坏了,派人四处寻找,一夜未果。

13岁的小明,是确山县任店镇一中二年级学生;与小明同岁的小亮,是该校一年级学生。次日上午快9点时,四处寻找的村民在王庄村蒋庄村民组的北山坡树林里发现了小明和小亮的尸体:两具尸体相距不远,上面覆盖有玉米秆和树枝。

“是上午9时01分接到的报案。”据确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刘志峰介绍:接到报警后,“11·21”专案组迅速成立,侦技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开展工作,确山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赵全中抽调百余名警力投入调查;与此同时,驻马店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斌带领刑侦、技术等警种人员赶赴案发现场,并从驻马店市和汝南县调集了7条警犬,对案发地附近嫌疑人留下的气味进行嗅觉跟踪。

投毒杀人者 也是初中生

经调查、排查和警犬嗅觉跟踪,犯罪嫌疑人很快浮出水面。

调查、排查的结果表明:在确山县,初中学生星期六、星期日回家。

编辑:姚力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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