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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偷回被抵押轿车获刑半年

发布时间:2009-10-25 08:53:00     本报讯(锦检 记者 田莉)为借钱,他将自己的小车抵押给债主。趁债主不在时,他悄悄到停车场把车偷走并藏起来。昨日记者获悉,虽然盗车的徐冬是小车车主,但仍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半年,处罚金1000元。

徐冬因向曾某借钱,将自己一辆吉利小轿车抵押给曾某。今年1月7日下午6时许,徐冬路过锦江区555号停车场时,发现自己抵押给曾某的吉利轿车停在里面。心生贪念的徐冬急忙找到朋友文楷,告诉他抵押给曾某的吉利轿车在停车场,但自己手中还有一把车钥匙,让文楷帮忙把车偷出来。

曾某发现车不见后立即报案,警方于3月和5月分别将文楷和徐冬抓获归案。锦江检查院审查此案时发现,盗车人徐冬居然是这辆车的车主。尽管如此,但因其将车抵押给曾某,检察院仍以盗窃罪对徐冬提起公诉,同时也以盗窃罪对文楷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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