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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摇号 5个造假户被取消资格

发布时间:2008-10-23 08:49:00

本报讯(记者 孟锋)截至10月22日上午,我市已有5名有房有车的造假户,被取消了2008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助摇号资格。

一市民停薪留职,经营了一家小企业,年收入超过20000元,明知自己不符合政策规定,仍有意向单位隐瞒实际收入,申报摇号;某单位职工有房有车,却在申开证明时未向单位说明,申报摇号……日前,摇号资格审核从单位初审进入市住房保障部门复核阶段,时间为10月22日至31日。

市房委办再次提醒申请职工所属单位,要继续在本阶段对申请人严格把关、审核。

目前,我市进入摇号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有1400户左右。市房委办要对他们全部进行复核:提取“有资格人员”档案,核对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础资料;核对《未中号申请人查房情况》登记表,查看住房情况,对未入户查房的进行入户调查;参照集资建房单位提供的名单,审查申请人是否参加集资建房。随后,对申请人的房屋权属登记(包括预售房屋登记)、车辆登记及收入等情况进行调查。通过复核的申请人将公开公示,无异议的,配发摇号资格顺序号,即可参与本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摇号。

市房委办负责人表示,整个资格复核阶段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继续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违规取得摇号资格的个人,将依法取消。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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