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违法发放贷款、职务侵占案。被告人王风新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被告人艾先木·尼牙孜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房巧英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王风新职务侵占所得赃款149470.02元依法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