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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积极做好烈士纪念褒扬工作

发布时间:2015-10-01 14:00:19

        记者 蒋月阳
  今天的美好生活,是革命先烈视死如归、前赴后继换来的;鲜艳的五星红旗,是革命先烈赤诚奉献和甘洒热血染成的。烈士辉映着一个民族的脊梁,对待烈士的态度,叩问着国家和人民的良心,只有永远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继承烈士遗志,才能走向繁荣和昌盛。
  今年以来,市委办、市政府办、日照军分区政治部印发《关于日照市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切实做好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的通知》,认真落实烈属抚恤优待政策,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全面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全市烈士纪念褒扬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严格落实烈士抚恤优待政策。目前,全市现有烈属240人,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 1024人。为了褒扬烈士,保障烈属生活,维护烈属合法权益,国家不断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目前城镇烈属定期生活抚恤金标准为一年16630元,农村烈属为11160元,部分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生活补助为每月200元。在清明节、抗战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及国家重大节日,全市积极开展走访慰问烈属活动,为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自2014年开始对原革命烈士证明书进行换发新烈士证明书,为丢失、损毁革命烈士证明书的烈属补发新烈士证明书。
  高标准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全市率先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实现集中管理保护。东港区烈士陵园一期工程2012年5月开工建设,于2013年清明节前完成全区1282名散葬烈士墓集中管理。岚山烈士陵园2013年完工,将散葬烈士墓810座进行集中管理。莒县烈士陵园改扩建完工后,在全县实施了“慰烈工程”,集中迁建了906座散葬烈士墓,完成零散烈士墓迁建工作。新建1000平方米革命烈士纪念馆,革命烈士纪念碑、纪念广场、雕塑、革命烈士纪念墙,新建莒县烈士陵园正门牌坊,老一辈革命家、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宋平同志为莒县烈士陵园亲笔题写了“莒县烈士陵园、莒县革命烈士纪念馆”。五莲县烈士陵园迁建工程于2010年11月开工建设,2012年4月1日建成启用,完成458座零散烈士墓集中管理。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烈士陵园2014年清明节完成111座散葬烈士墓集中安葬。各区县将辖区烈士和烈士墓信息全部录入全国烈士褒扬系统。今年对日照烈士陵园进行了翻新整修绿化,提升了日照烈士陵园的观瞻档次。今年2月莒县烈士陵园和五莲烈士陵园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清明节期间、抗战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国庆节期间全市积极开展纪念烈士活动。党政军领导带头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举行烈士纪念仪式。各区县民政局也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各单位部门积极开展好烈士纪念活动,安排好烈属到烈士陵园开展祭扫工作。全市各级以当地的革命斗争历史和烈士事迹为教材,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开展祭扫、瞻仰活动的同时,举行报告会、演讲会、座谈会及入党、入团、入队宣誓等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同时积极组织引导中小学生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网上祭先烈”活动。
  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烈士精神。新闻媒体加大对烈士褒扬工作和悼念烈士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对各地各部门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情况进行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充分挖掘烈士事迹,在新闻媒体上宣传烈士英勇事迹,号召广大群众在新时期学习烈士的崇高精神,接受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市及区县成立专门编纂小组着手进行英烈事迹编纂。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在全社会倡导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的舆论导向,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弘扬伟大的烈士精神,激发全市人民不畏艰难、不怕牺牲的精神,为加快实现“一个率先、五个日照”奋斗目标而奋勇前进。

编辑: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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