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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篮桥监狱,审判日本战犯的“中国海牙”

发布时间:2015-09-02 09:57:32

  凡提到关押和审判日本战犯,人们大多想到抚顺战犯管理所。其实,在中国境内,还有一个重要的相关场所——上海的提篮桥监狱。多年来由于各种原因,许多人对此知之甚少。
  上海监狱陈列馆,设在提篮桥监狱十字大楼内。随着沉重的楼门缓缓开启,最先跃入眼帘的是一块水泥纪念碑,上书:“上海市抗日纪念地点、日本战犯关押审判和执行处。上海市人民政府1997年8月11日公布。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立。”这块碑,昭示了在提篮桥监狱内惩处日本战犯的一段历史。
>>>美军军事法庭率先在提篮桥监狱开庭,审判日本战犯
  抗日战争胜利后,从1945年12月起,盟军美国军队曾借用提篮桥监狱关押日本战犯。该处除关押日本战犯外,还关押了英、俄、美、法等其他国籍的战犯。1946年1月24日,设在提篮桥监狱内的美军军事法庭首次对18名日本战犯进行审判。到1947年2月14日,美军军事法庭暨日本战犯拘留所撤离提篮桥监狱,共计审判日本战犯47人。
  1946年初,美国中国战区参谋长兼驻华美军总司令魏德迈将军奉命在中国上海组建美军军事法庭,审判日本军队在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杀害美国空军被俘人员的有关案件。军事法庭设在长阳路147号提篮桥监狱(时称“司法行政部直辖上海监狱”,又称“上海监狱”)内一幢6层监楼(现为上海监狱陈列馆)中。这幢监楼建于1933年,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有监舍140余间。它原先是狱内专押外国籍男犯的地方,每间面积8平方米,采光和通风条件较好,室内配有固定的单人床、小桌、凳子和抽水马桶,设施较完备,时称“西人监”。美军军事法庭设在这幢楼的第2层。法庭正面设5个法官席座,两侧坐记录员和翻译,记录员后为记者席,翻译席后面3排座位坐日本战犯,每排6人,共18人。法官对面,一面为检察官席,一面为辩护士(律师)席。
  1946年1月24日上午,美军军事法庭在此开庭审判日本战犯。法官、检察官、辩护士、翻译、记录员等工作人员均由美军军官担任。主审法官以美军米都顿将军为首,检察官由韦斯中校等2人担任,辩护士为赫金斯中校、蓝文少校。被告是18名日本战犯,为首者是侵华日军第三十四军参谋长镝木正隆,汉口宪兵队司令官福本龟治,其他16人是少佐酒井定次,大尉小阪庆助,准尉藤井勉,曹长增井庄造、久松宾,军曹山口久吉、塚田孝吉、竹内良行、松田耕一、藤井纯一,上等兵白川舆三郎、西川庄次、水田优,汉口日领事馆工作人员滨田正平、真锅良一,还有加藤匠。
  经法庭调查、辩护士辩护、被告答辩等法定程序,2月28日,美军军事法庭对18名日本战犯作出宣判,判处镝木正隆、藤井勉、增井庄造、松田耕一、白川舆三郎等5人死刑,对福本龟治判处无期徒刑,对酒井定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对久松宾、山口久吉、西川庄次各判处15年,对塚田孝吉、竹内良行、藤井纯一判处12年,对小阪庆助、真锅良一判处3年,对加藤匠判处2年,对水田优判处一年半,滨田正平无罪释放。
  4月22日上午8时,被军事法庭判处死刑的5名日本战犯,由美国宪兵押解到这幢监房的第3层绞刑房外的一间房间内。由汉姆上尉用日语向他们宣布执行绞刑。
  据查,从1945年12月16日起,到1946年5月1日止,国民政府先后在北平、沈阳、南京、广州、济南、汉口、太原、上海、徐州、台北10座城市设立了专门审判战犯的军事法庭。这10所军事法庭中,审判日本战犯时间最早的是设在上海的第一绥靖区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和设在北平的第十一战区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时间都在1946年4月。而设在提篮桥监狱的美军军事法庭,则如上述于1946年1月即已开庭。由此可知,提篮桥监狱是中国境内第一个审判日本战犯的场所。
>>>杀人如麻的“杭州之狮”应声倒下
  1946年3月20日,在上海成立了第一绥靖区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次年7月,该军事法庭奉命撤销,归并入“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该法庭由蒋介石正式任命、享有“福建才子”美誉的石美瑜为少将庭长,王家楣为主任检察官,李浚、徐乃堃、高硕仁、施泳等为检察官,陆起、李元庆、林建鹏、叶在增、孙建中、龙钟煌、张体坤等人为法官,办公地点位于上海江湾路1号的港口司令部四楼。同年8月,经国民政府军政部、外交部、司法行政部、行政院秘书处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战犯处理委员会第53次常委会讨论,决定把位于江湾殷高路5号(原址所在地后为上海市劳动教养收容所)的上海战犯拘留所升格为“国防部战犯监狱”,原在押提篮桥监狱的日本战犯大部分移押此处,但判处死刑的日本战犯仍押提篮桥监狱。
  据有关资料反映,上海军事法庭(包括前期的第一绥靖区军事法庭和1947年8月15日以后归并的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共审判日本战犯116人,其中判处死刑14人,无期徒刑22人,有期徒刑75人,无罪释放5人。被判处死刑的,除米村春喜和下田治郎两人均是在上海江湾刑场执行外,其余的人先后于1947年8月12日至1948年9月9日间,由中国法警执行,枪决在提篮桥监狱的刑场上。其中,第一个枪决的是日本第二十二师团参谋部招抚工作班成员黑泽次男,时年34岁,系日本枥木人。黑泽次男是早稻田大学的法科生,1938年8月调入中国。随军驻守浙江一带。黑泽次男曾带领部队在杭州、绍兴等地,对中国平民进行集体大屠杀,或活埋,或刀砍,或机关枪扫射,杀害中国平民千人以上,被称为“杭州之狮”。仅杭州艮山门一地就曾挖出尸体百余具。这个双手沾满中国人民鲜血的刽子手,抗战后,匿居杭州日侨管理所,后被立案搜查逮捕,移押提篮桥监狱,1947年8月12日,被上海军事法庭执行枪决。
>>>弘扬正义、惩恶扬善的“中国海牙”
  提篮桥监狱是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境内第一个审判日本战犯的军事法庭所在地,先后有数百名日本战犯关押在狱中,其中还包括屠杀南京30万同胞的主犯、1947年4月26日上午枪决在南京雨花台的谷寿夫。
  1946年1月至9月间,共有8批47名日本战犯受到美军军事法庭的审判;根据当时新闻媒体报道的情况统计汇总,国民政府的军事法庭在上海审判了116名日本战犯,判处死刑14人(其中1人后改判为10年),有11人是在提篮桥监狱刑场枪决的。另外,由于广州军事法庭审判结束后就被撤销,还有3名日本战犯从广州移送到提篮桥执行。汇总数据是:提篮桥共执行了19名日本战犯死刑,其中处绞刑5人,枪决14人。
  据昭和三十年(1955年)3月1日,日本厚生省(相当于卫生部)援助局公布的统计数据:1946年2月至9月,美军军事法庭在上海提篮桥监狱对45名日本战犯进行审判,判处死刑6人,判处无期徒刑8人,判处有期徒刑26人,无罪释放5人。
  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1948年12月22日,在日本东京巢鸭监狱共处决了东条英机、松井石根等7名战犯,1948年11月,对关押在巢鸭监狱的梅津美治郎、火田俊六等18名日本战犯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从对日本战犯关押人数、审判人数和执行死刑人数上来讲,提篮桥监狱远远多于日本的巢鸭监狱。有百年历史的提篮桥监狱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已列为上海市抗日纪念地,并立碑存史。
  (据《羊城晚报》)

 

图片原上海军事法庭(江湾路1号)旧址(资料图片)

 

判处死刑的日本战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资料图片)

提篮桥监狱十字大楼内景(1946年)(资料图片)

编辑: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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