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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出台意见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

发布时间:2015-11-11 10:16:48

  日照讯(记者 刘祥彩 通讯员 刘斌) 11月6日,记者了解到,日照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共分5个方面20条具体意见,对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措施、队伍建设、装备保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要求,全市人民法庭要更加全面发挥保障和服务作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在人民法庭设诉讼服务站,因地制宜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切实加强“诉调对接”等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人民法庭庭长按副科级干部配备;建立人民法庭经费保障机制,统筹解决人民法庭建设及人员所需经费;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积极支持人民法庭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领导小组,完善业务指导、绩效考核和日常管理机制,努力提升人民法庭工作水平。
  为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意见》提出,人民法庭应当灵活采取窗口立案、电话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假日立案等方式登记受理案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保护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小额程序、司法确认程序的功能,降低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不断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力争以缓和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意见》同时提出,基层人民法院可以在人民法庭派驻执行组执行法庭审结的案件,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实现。

 

编辑: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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