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起市区主城区规定范围内禁行
日照讯(记者 王宗敏)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市区主城区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非法载客、闯禁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市区主城区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非法载客、闯禁区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加强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上路行驶等环节的管理。
《方案》明确界定,“三轮车”是指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是指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四轮代步车,包括以电动、燃油、混合动力驱动的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等名义上路行驶的四轮代步车。
8月11日起,我市公安、交通运输、城管执法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分区域、分路段上路巡查,对在市区主城区,即山海路(含,下同)—临沂路—山东路-兖州路—迎宾路—海曲路—北京路—黄海三路—海滨一路—黄海一路至海岸线连线构成的封闭区域内行驶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进行集中整治,并按照边整治、边巩固,逐步向外推进的原则,最终实现市区道路整治工作全覆盖。公安、经信部门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销售、拼装、改装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厂(点)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或取缔企业营业执照。
《方案》明确,市区主城区现有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可由车主自行处理或由东港区政府、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集中收缴处理。对9月10日前自愿上缴并符合条件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车主,给予适当补偿;用于合法生产经营且有合法牌证的燃油三轮车、从事快递业务的车辆,处置时间延后6个月。
《方案》规定,鼓励非法载客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车主转岗就业,对老弱病残、家庭生活困难的群体,落实有关帮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