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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守“三严三实” 筑牢反腐防线

发布时间:2015-10-14 14:23:54

    吴有信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安徽代表团评议时强调,各级党员干部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着很强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修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内在要求;用权,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重点;律己,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方法,而“三实”则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集中体现。当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从“三严”入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方能取得实效。
  一、腐败从“小节”开始,廉洁应从“小节”做起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干部腐化变质,几乎都是从小事不注意、小节不检点开始的。近年来查处的违反八项规定、收受贿赂、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案件,给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了警示:一是不要触碰八项规定的底线。八项规定重在监督公权、公费,是党员干部决不能触犯的纪律红线。二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是自己的钱,一分不能拿。因为一念之差,为了几万元钱,最后党籍没了,工作丢了,甚至家庭也散了,自毁前程,得不偿失。三是交友须慎重。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有一定权力,往往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拉拢、贿赂的对象。有的党员干部与企业老板勾勾搭搭、称兄道弟,这就是思想滑坡的开始。交友不慎,很有可能让自己陷入泥潭、跌入深渊。
  守不住小节,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不看重“小节”,对“小节”缺乏清醒的认识。认为喝点小酒、收点小礼、拿点小钱不算什么问题,但实际上,这就是一种腐蚀剂!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小节失守,大节难保;小洞不补,大洞难堵。不虑于微,始贻大患;不防于小,终累大德。有些同志对此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小节上漫不经心、疏于防范,甚至认为只要不犯大错误,不搞大腐败,犯点小错误,得点小实惠,于自己无伤大雅,于法纪有隙可乘。凡此种种,由于心存侥幸而滋生的“小节无事论”、心存攀比而滋生的“小节无害论”、心存邪念而滋生的“小节无法论”,都是极其有害、极其危险的错误认识。腐败往往从“小节”开始,廉洁自应从“小节”做起。我们决不能以小节问题“不止我一个”来原谅自己,决不能以小节失守“就只这一次”来开脱自己,决不能以小节毛病“多少有一点”来放纵自己,要把小事放到大业、小节放到大局中加以把握,真正做到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把好第一道关口,守住第一道防线。
  二、廉洁自律不仅是思想境界,也是责任要求
  党纪条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廉洁自律不仅是一种思想境界,而且是一种责任要求,是党员干部通过自我反省、自我教育、自我修养、自我约束、自我改造,切实履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责任。从某种意义上讲,手中掌握一定权力的党员干部,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都存在着腐败的风险。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将8个方面的禁止细化为52个不准,强调党员干部首先要廉洁自律。《廉政准则》既是明晰的规定、检验的标尺,也是引导的手段、保证的条件。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当经常认真地看一看以启发自觉,深入地想一想以反思自省,仔细地查一查以对照自纠,真正做到持之为明镜、内化为意识、升华为信条。
  遵守纪律的人,一定是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快活的人、一个值得党和人民信赖和重托的人!尤其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同时还担负着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更应该深入地思考自己怎么来担当这份责任,如何来履行这份责任。“律己”如过不了关,“律人”就过不得硬。廉洁自律既是一种领导素质,也是一种领导能力,只有廉洁自律才能获得反腐败的发言权、主动权和领导权。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守住小节,而且要管住小节,既不能迁就自己,更不能放纵他人。对于干部的一些小节问题,应当做到敢抓敢管、早抓早管、严抓严管,及时提醒、及时纠正,防止积小成大、因小失大,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止之于未发。三、廉洁之本在于自律,自律之道在于防患未然
  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自律之道在于防患未然。腐败最先突破的是廉洁自律这道防线,保持清廉必须固守的是廉洁自律这条底线。要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心不廉则无所不取,心无防则无所不为。廉洁自律是一项长期的思想作风建设,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它的效力也在于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把廉洁自律作为一种思想境界来提升,作为一种职业操守来要求,作为一种工作能力来培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特别是在面对诱惑、陷阱时,保持清醒头脑,时刻警钟长鸣,在感情上把握住原则,在行动上把握住分寸,在生活上把握住小节,务必做到政治上清醒、经济上清楚、生活上清白,守好自己的精神家园。
  要主动接受监督防护。监督既是约束,更是爱护。不讲监督的信任就是轻信,放弃监督的信任就是放纵。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既是对党的事业的高度负责,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党员干部要自觉将自己置于监督之下,把监督看作是对自己最大的爱护、最好的保护和最真诚的呵护,培养起闻监督喜、视监督乐的心境,在思想上正确认识监督,在感情上真诚欢迎监督,在行动上主动接受监督,在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下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廉洁自律能力,以廉洁的作风、廉洁的形象和廉洁的品质赢得组织的信赖和群众的拥护。四、加强作风建设是增强党员干部自律意识的基础
  总书记强调,“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就是我们党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作风建设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地位。只要我们始终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不变色、不变质,就一定能够避免人亡政息;只要我们始终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决反对腐败,就一定能够避免亡党亡国。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员干部衷心拥护,人民群众拍手称快,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信心明显增强。总书记指出,“八项规定既不是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是我们作为共产党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其目的是向过去那些司空见惯、安之若素的问题开刀,要求全党务必坚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严格监督公权行使和公费使用,克服“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党员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上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态度必须坚定,执行必须坚决,不能左顾右盼,更不能心存侥幸,要通过不折不扣落实八项规定,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共产党人要有“革命理想高于天”的精神,始终树立宗旨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在重大政治考验面前旗帜鲜明,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只有这样我们的党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我们的事业才能兴旺发达。
(作者为中共日照市委党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编辑: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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