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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财政职能 推动高质量发展

——日照市财政局多举措助力新旧动能转换侧记

发布时间:2018-03-07 09:02:45

本报记者 陈颖
  日照吹响了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冲锋号!在加快建设美丽富饶、生态宜居、充满活力的现代化海滨城市的进程中,地方财政作为重要的地方经济调控杠杆,支持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责无旁贷。
  3月5日,记者从全市财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市财政系统将把新旧动能转换作为统领工作的重大工程,支持“工业强市”等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建立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指标体系和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投融资“助推器”和“减压阀”作用,助力日照经济转型提质增效。
  全力支持打好“突破园区、聚力招引”提升战。发挥好财政专项资金“风向标”作用,充分利用新旧动能转换专项资金、园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强市”等重大决策部署,壮大主导产业集群,积极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企业发展的八个方面政策,激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活力,推动经济提质扩量;补齐园区基础设施短板,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园区综合承载力;支持人才引进、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工业转型升级、金融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加大外经贸发展、品牌建设等方面资金投入力度。
  积极倡导“亩均论英雄”的先进理念,推动建立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指标体系和体制机制。将“亩均税收”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引导各级努力提高招引项目的税收贡献率,相应规范资源差别化配套机制、财政扶持和信贷发放差别化落实等核心政策,强化奖优汰劣效应,实现低效能企业、平台园区的有序退出,促进经济高质量增长。
  发挥好财政投融资“助推器”作用。积极对接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落实“6+ 10”四年出资规模,充分利用母基金返投政策,争取在我市设立2只区域性基金。优化整合中科文旅、汇垠新动能、汇盈并购等基金,引导投向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领域。
  发挥好税费减免的“减压阀”作用。抓住中央对我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政策支持的有力机遇,积极落实中央、省规定的减税降费政策,大力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器(平台)发展,助力新旧动能转换。
  加强督促引导,提高收入质量。认真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将税收比重和主体税种占比作为考核各区县组织收入的重要标准,引导督促各区县进一步做实财政收入。健全税收保障机制,做好税源管控工作,加快涉税信息管理平台运用,密切跟踪重点税源变化和税收缴纳情况,堵塞征管漏洞。深入开展财政收入趋势性分析,提高收入研判能力,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情况的动态分析,确保全年收入均衡入库。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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