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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救助+”模式 助力贫困群众“摘帽”

发布时间:2017-02-23 09:18:08

  2月22日,记者从岚山区扶贫办获悉,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岚山区创新“社会救助+”模式,积极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在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扶贫对象提供养老服务、助推精准扶贫等方面作用,全面助力贫困群众“摘帽”。
  岚山区采取“社会救助+农村低保”扶贫模式,对农村低保实行动态复核、分类施保和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推进低保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杜绝关系保、人情保。据悉,2016年已累计发放全年低保金3732 .41万元,达到了“应保尽保”,保障了农村贫困居民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采取“社会救助+五保供养”扶贫模式,出台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实施办法,不断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提高“老有所养”水平,坚持五保供养应保尽保、动态管理、按时发放原则,全年发放五保供养资金77.52万元。
  对贫困残疾人采取“社会救助+残疾人生活救助”的扶贫模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应助尽助,一个不漏。全年已对400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救助;对55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服药救助;助残日期间,为350余名残疾人发放了300台轮椅、40台洗浴两用坐便椅,15张理疗床等辅助器具,满足了残疾人的基本需求。
  同时,实行“社会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扶贫模式,建立了以岚山区救助站和乡镇、村救助服务站三级联动机制,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健全网格化、综合性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扎实做好救助保护、回归安置、基层源头预防工作,实现了城乡街面基本无流浪人员。对全区3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危房户实施危房改造,目前改造已基本完成。
  此外,本着“救急、救难、公平、简便”和“低标准、广覆盖”的原则,围绕不同困难群众的需求差异,采取“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扶贫模式,满足困难群众的医疗需求。全年共有1435人次城乡患者享受城乡医疗救助,救助资金达444.8万元,切实减轻了大病患者负担,有效解决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记者 黄建玲通讯员 董洪明 鲁丽萍)

编辑: 万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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