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新闻网讯(记者 万德方)3月17日,记者在日照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了解到,为加强日照市微信公众账号管理,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即时通讯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属地微信公众账号备案工作。
据悉,本次备案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至4月20日,备案对象为全市所有微信公众账号,具体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日照各单位和社会团体开设的;日照范围内以个人或公司名义开办的;微信账号名称包含本市和县区名称(别称)或其他显著本地特征的;微信公众账号注册人或机构属地在本市范围的。
报备时,微信公众账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日照各单位和社会团体开设微信公众账号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日照市微信公众账号备案登记表》;以公司名义开设的微信公众账号需提供:账号主体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日照市微信公众账号备案登记表》;个人开设的微信公众账号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填写《日照市微信公众账号备案登记表》。
对于报送要求和方式,日照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做了如下统一要求:
1.各县区网信办负责做好本辖区微信公众账号登记工作,汇总后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备案采取就近便民原则,备案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到辖区网信部门备案,不需重复备案。《日照市微信公众账号备案登记表》电子版请到“网信日照”微信公众号或本页底部下载。
3.需要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署姓名后报送至日照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级机关办公区东区1号楼904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rzwxba@163.com,值班电话:8827067。
4.微信公众账号备案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集中备案时间结束后,新开通的微信公众账号应及时下载并填写《日照市微信公众账号备案登记表》,在开通30天内进行备案登记。
5.市网信办将联合有关部门对登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延时不报、不履行备案的,我办将根据互联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联系即时通讯工具服务提供者进行处理。
同时,日照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还统一公布了日照市及各区县备案工作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日照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地址:市级机关办公区东区1号楼904室(日照市烟台路29号)
值班电话:8827067 邮箱:rzwxba@163.com
东港区委宣传部网络管理中心
地址:日照市海曲中路19号606室
值班电话:8254005 邮箱:86522728@qq.com
岚山区委宣传部网络管理办公室
地址:岚山区国税局507室
值班电话:2612378 邮箱:lanshanfabu@163.com
莒县网络文化管理中心
地址:莒县银杏大道489号8楼网管中心
值班电话:6227675 邮箱:jzwzbs@126.com
五莲县委宣传部互联网信息科
地址:五莲县富强路101号1413室 互联网信息科
值班电话:5231090 邮箱:wulianfabu@126.com
开发区组宣统战部
地址:日照市天津路99号 开发区管委401室
值班电话:8352823 邮箱:rzkfqxwzx@126.com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宣传办信息中心
地址:太公一路23号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会4026室
值班电话:8316036 邮箱:rzshtxc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