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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岗位不拒绝“高峰”境界

发布时间:2014-12-13 08:43:00

作为一名普通的交通民警,高峰是平凡的,但同时也是精彩的。他的精彩不只在于立功受奖,更在于18年他坚守岗位,对与人民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平凡工作用心,并把它做得有声有色。  

记者 孙向阳

有着6万多居民的莒县夏庄镇,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只要有‘高峰’,就能见‘高峰’”。
这前一个“高峰”,是指车流高峰期;而这后一个“高峰”,是莒县交警大队夏庄中队中队长高峰。
自1996年至今从警18年,他先后三次被市公安局、市人事局授予“优秀公务员”,三次荣立“三等功”,多次受到市、县公安系统嘉奖,2013年1月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交通警察中队长”,2014年2月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警察”。
11月18日,记者见到了高峰。在憨厚、老实的外表下,并没有发现有什么特殊之处,即便当你跟他聊起从警这近20年的岁月时,他平静的语调、不多的陈述,也不会觉得他有多么与众不同。他说:“本来就不是什么高大上,其实干的也都是职责内的工作。”

编辑:佘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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