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莒县部分道路实行限速的公示
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决定在国道206线莒县招贤镇驻地(496千米+50米—498千米+800米)、刘官庄镇驻地(525千米+100米—526千米+300米)、夏庄镇驻地(540千米—541千米+500米)三处路段实行限速。
上述路段在镇内繁华地段,周边有门市以及学校、医院,附近村庄密集,人流车流较大,易发交通事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拟限速60公里/小时。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限速规定,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