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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法院为 182 名职工讨回工资款 127 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9-04-10 09:24:06

  近日,五莲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成功拍卖被执行人五莲县某铸造公司股金,为182名职工讨回工资款127万余元,历经3年8个月,终于拿到了工资款。
  2015年8月,五莲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五莲县某铸造公司对欠李某等182名职工工资数额均无异议,予以确认,判决被告在指定期限内付清。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在规定时间履行义务,众职工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莲法院立案后并案执行,并迅速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同时进行网络和线下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并轮候冻结了被执行人股金及其他财产。
  案件执行中,申请执行人日照市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五莲县某铸造有限公司18件案件,在一审判决生效后也同时进入执行程序,申请执行标的总额为2000余万元。经申请执行人日照市某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五莲法院对被执行人在某镇驻地的全部厂房、设备及地上附着物委托评估进行拍卖。
  执行拍卖中,日照市某股份有限公司与五莲县某铸造有限公司互为原、被告在五莲法院和日照中院分别提起诉讼,因一审、再审诉讼,执行中对被执行的厂房、设备的拍卖程序被迫中止。被执行人五莲县某铸造有限公司也因停产无法及时兑付工人工资。
  在五莲县某铸造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诉讼判决生效后,日照市某股份有限公司也对被执行人撤回起诉,五莲法院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多次赴被执行人单位协调,新的法定代表人终于同意拍卖被执行人在山东五莲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金优先支付工人工资。
  今年3月22日,经两次在淘宝网公开拍卖,成功拍卖股金1271942元。五莲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协同法警大队、五莲法院财务等多部门,利用3天时间,最终将182名工人工资及时转入其账号名下。(记者 隋言晨 通讯员 朱连玲 许磊)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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