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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区用环保“利剑”守住生态底色

发布时间:2018-01-24 09:02:00

  本报记者 姚彩虹  通讯员 郭英霞


  完成“地增绿”面积424万平方米,治理建筑和拆迁工地60余个,淘汰改造燃煤锅炉1099台,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59家,1603户餐饮店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取缔露天烧烤209家……
  党的十八大以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保护生态环境、加快绿色发展成为东港区工作的重中之重。
  以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为抓手,东港区紧紧扭住环境质量改善这个核心,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美丽东港建设提供了有力环保支撑。
  借势中央、省、市环保督察,以问题为导向,东港区攻坚克难,持续整改各类突出问题。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31个,已全部办结完成,累计查处违法企业12家,问责22人次;省环保督察交办65个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63个;市环保督察交办21个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针对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各类问题,东港区坚持及时整改与举一反三相结合,建立完善整改方案、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蓝天不能靠风刮,“天帮忙”可遇不可求,“人努力”才是改善空气质量的正道。东港区深入开展蓝天保卫战集中攻坚行动,打响扬尘污染、燃煤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船污染和面源污染综合整治五大战役,打造了各部门齐抓共管大气污染防治的“合唱”阵容,破解了以往环境保护“孤掌难鸣”的局面,打开了大气污染防治的新路径。
  在落实“水十条”方面,该区严格落实“河长制”,建立以控制单元为核心的精细化治理管理体系,印发《东港区重点河流水质限期达标工作方案》《2017年今冬明春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等文件,坚持“一河一策”,对全区14条重点河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排名通报。深入开展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目前,市级傅疃河鹅庄水源地和4处“千吨万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已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在落实“土十条”方面,该区努力打好土壤固废污染防治攻坚战,编制印发实施方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着手构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不断加强危废企业规范化管理,共检查危废企业50余家,责令限期整改30余家,立案处罚废企业5家,罚款12万元。
  绿色发展是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而环境保护与治理便是第一步。东港区全面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6年省级农村环保资金支持的25个项目已全部完成,2017年实施的45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贫困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已全部完工。 
  同时,积极推进中央资金支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目前各类项目均已完工,共整治南湖河、陈疃河2处河段,安装便携式沼气池330座,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处;全面完成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拆除搬迁禁养区畜禽养殖户1940家,治理改造控养区和可养区养殖户3724家。
  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标本兼治,是环境保护的根本途径。在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和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机制的基础上,东港区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聘请环保专家对11家重点企业进行强化检查,完成应急预案备案企业55家,组织24家重点企业建立了“一企一档” ,环境监管基础不断夯实。
  围绕偷排偷放、暗管排污等重点领域东港区开展联合执法,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惩戒力度,倒逼企业“环保向善”。目前,累计开展公安环保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查处各类环境信访案件675件,查封企业13家,立案处罚企业30家。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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