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分析研判,1月17日起我市将出现1天以上重污染天气。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2018年1月17日15时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措施予以公告:
一、 健康防护措施
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减少开窗通风时间;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 倡导性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三、 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水泥、砖瓦窑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焦化企业延长出焦时间至30小时以上;完成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严格执行超低排放限值;石灰、混凝土砌块生产企业停产;轮胎企业限产。
(二)扬尘源减排措施:各工业企业要加强对物料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的监管,提高厂区保洁力度。强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干道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
日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