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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保支付方式迎来重大改革
9月28日
山东省医保局在济南召开会议
全面启动
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省级试点工作
将在日照等10市率先试点!
将临床过程相似、医疗资源消耗相近的病人分入一组,以组为单位通过科学测算、协商确定出医保支付标准,医保机构按照每个组的“明码标价”给医院付费——这是目前被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广泛应用的一种医保付费模式,即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英文“Diagnosis Related Groups”,简称“DRG”)。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仅是医疗服务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整个医改的关键。目前山东推行的总额控制下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主要包括按项目付费、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总额预付方式付费等类型。
此次山东启动DRG付费省级试点,首批选取了省本级和济南、枣庄、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临沂、聊城、菏泽10个市开展试点工作。
据了解,前期,国家医疗保障局对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这次我省同时启动10个城市开展DRG付费改革工作,成为全国省级试点城市最多的省份之一。
山东要求,试点地要按照顶层设计、模拟运行、实际付费三个阶段,计划用2-3年的时间,建立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断、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为核心的DRG付费和绩效管理体系,发挥医保支付的激励约束作用。并通过省级试点工作,制定出符合山东实际的DRG支付标准、政策、规程,把试点城市打造成DRG付费的样板,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下一步以点带面全面推开山东DRG付费打下坚实基础。
(来源:日照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