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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技师、高级技师:请速来申领这份职业技能提升奖励!

发布时间:2019-09-11 16:47:09

为有效调动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的内生动力,着力加强全市高技能人才培育和供给,根据《中共日照市委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人才兴市”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日发〔2017〕19号)、《关于实施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培育工程的若干措施》(日人社字〔2019〕46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提升奖励补助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日人社函〔2019〕21号)文件规定,对我市符合条件的2018年度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提升进行奖励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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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日照市企业职工;2018年报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列入2018年度职业技能鉴定批次计划,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日照市企业职工。

奖励标准

  技师(二级)职业技能提升奖励标准为一次性25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提升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000元/人。

发放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向本人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后,填报《2018年度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提升奖励申报表》。

(二)审核。企业负责本单位企业职工资格和职业资格证书审核。市属国有企业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复核确定;隶属关系属于国家、省属且企业登记地在日照市的企业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报上级部门复核确定;其他企业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确定。申报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能够通过网上查询的,不再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公示。企业、区县、主管部门对审核确定后的申报人员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发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据企业、区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和申报材料,将职业技能提升奖励资金拨付至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申报人员所在企业,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申报人员所在企业发放到申报人社保卡金融账号或银行卡中。发放金额按照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为准拨付。

咨询电话:0633-8866019

(来源:日照人社)

编辑:郑君瑶
审核:侯庆萍
统筹:许静